2020年以来,厦门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攻坚年”、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等中心工作,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厦门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六稳六保
【镜头】
司法保障企业及时复工复产
防疫物资生产、供应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在执行厦门某游艇公司与上海某汽车公司货款纠纷案时,申请执行人厦门某游艇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2月,被执行人联系集美法院,称其正在为防疫一线生产救护车配件,已有部分履行能力且已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
得知上述情况后,集美法院立即核实情况,并在线上组织双方进行和解。2月18日,在集美法院的积极协调下,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违约金12万余元。同日,在申请执行人收到款项后,集美法院第一时间线上办理结案手续,并立即解除财产查封、失信惩戒等限制措施,依法保障被执行人上海某汽车公司及时复工复产,服务防疫一线。
【做法】
统筹推进战疫期间审执工作 把脉问诊按下复工“快速键”
疫情发生以来,厦门法院认真落实依法防控的要求,密切跟踪调研审判、执行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保稳定为首要职责,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提前研判可能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纠纷,出台28条法律问题分析指引,强化对疫情防控大局的服务保障。
战疫期间,厦门法院拿出硬核利器——以“云审判”为依托,新建48个互联网庭审平台,实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值得一提的是,厦门中院以司法之力维护“战疫”一线医疗机构正常运营,发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审判职能,主动引导双方采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互联网诉前在线调解、法官线上司法确认的解决方案,在线化解两起涉企业、医院融资租赁纠纷案,既保障外企债权,又确保价值1.2亿元的医疗设备得以正常使用,得到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和肯定。
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乎生计。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如何帮助受困企业渡过难关,为其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厦门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嵘介绍,“我们以保市场主体为重点,开展‘问需于企、问需于民’走访调研和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全方位为企业‘输血复活’开路护航。”
决胜扫黑除恶
【镜头】
从严从重审结“酒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3年6月起,洪某辉为争抢翔安区某学生街的啤酒市场,事先收取某品牌啤酒公司支付的入场费10万元,作为该品牌啤酒的二道批发商,后纠合其他被告人共同入股,采用显露文身、展示势力、言语威胁等手段,集体至学生街“扫街”,逐一逼迫学生街的餐饮店售卖其供应的啤酒,并多次采用威胁、殴打的手段逼迫其他品牌啤酒批发商不得往学生街配送啤酒,强迫交易时间近二年,强迫交易数额超过40万元,非法所得超过10万元,受害者达20人。此外,该犯罪集团组织成员为争抢商品房装修工程还与他人结伙实施了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案受理后,翔安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促成全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和预缴了罚金。
2019年8月,翔安法院对以洪某辉为首的“酒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强迫交易罪和聚众斗殴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洪某辉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成员被判处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均服判息诉。
【做法】
打准“黑七寸” 改善“软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法院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方位清缴“黑财”“隐财”,依法对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财产刑合计7227.21万元,查明并没收、追缴违法所得6293.67万元,执行到位财产刑达1.28亿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打掉黑恶势力只能治标,破除“伞”“网”才能治本。2020年以来,厦门法院从严从快审结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102件76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1人。
“2020年以来,厦门法院严惩利用网络裸聊敲诈、软暴力催收高利贷恶势力犯罪,重拳惩治‘工程霸’‘旅游霸’‘医疗霸’等欺行霸市犯罪、横行乡里的‘村霸’犯罪,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厦门中院副院长李志远介绍。
深化诉源治理
【镜头】
全国首个市级诉非联动中心揭牌成立
2020年8月11日,全国首个市级诉非联动中心在厦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是厦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落实主动创稳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据悉,该中心是以厦门市诉非联动信息化平台为依托,采用系统性思维,从源头开始对矛盾纠纷逐级分层过滤、寸步分流,形成漏斗式递进解纷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预防在源头。厦门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郑承茂告诉记者,“依托诉非联动信息化平台,不仅推动了全市38家平安综治责任单位对接联动,也更好地促进了平安厦门、法治厦门建设。”
【做法】
探索“法院方案”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年以来,厦门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通过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纠纷治理大格局,激活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一池春水,为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探索“法院方案”。截至目前,厦门法院整合全市调解资源,建立94个特邀调解组织和284名特邀调解员名册。推进诉调对接实质化,诉前化解纠纷18146件。
为了确保案件数量往下走、办案质效往上升,厦门法院积极开展“千案诉源减量行动”,对年收案千件以上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物业服务等民商事案件进行分类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除了同安法院推动设立的“高山议理堂”创新做法获省法院肯定外,集美法院在全国首创的诉前终结机制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让诉前已经化解或者不愿再起诉的案件止于诉前,更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案件也获得减量。”集美法院立案庭法官许明茹这样说道。
此外,思明法院还首创了“衍生案件”治理机制,通过梳理优化审判流程,强化纠纷案件的纵向程序衍生治理及系列案件横向衍生治理,有效避免了因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所导致的二审、再审、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产生,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优化营商环境
【镜头】
妥善化解涉案标的达23.1亿元企业合同纠纷案
2020年以来,厦门中院陆续受理厦门某国企起诉某公司等被告合同纠纷系列案45件,涉案标的额达23.1亿元。
为确保该国企案涉债权切实履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避免被告公司股权被冻结对控股上市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服务厦门营商环境大局,厦门中院民二庭积极主动作为,在推进调解工作过程中,针对各方争执不下的条款内容,在合法性、可行性上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从法理分析及利益平衡上引导各方消除分歧,形成案涉权益的“公约数”。此外,还多次召开法官专业会议、庭务会集中讨论解决信达股份系列案中置换担保、第三人加入调解、保证人追偿权等难点问题,确保调解的合法性与可行性。
经过历时一周的加班加点、全力调解,涉案双方最终达成谅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做法】
司法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执转破”助推企业腾笼换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2020年以来,厦门法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标国家评价标准补短板、固强项、提品质,全力优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实现商事纠纷立审执破全流程降成本再提速,审结商事案件41624件,结案标的289.06亿元,上升18%和24.06%。
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厦门中院最大限度地保障小微企业和中小工商户合法权益,一方面,在小微企业疫情纠纷较多的房屋租赁纠纷中,依法降、减租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对因确实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无力经营的企业,善用调解,尽力降低经营者的损失。切实强化司法服务力度,护航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11月11日,位于厦门市鹭江道的“第一高楼”及其副塔楼“厦门宝嘉中心” 通过阿里破产财产处置平台以29.12亿元成功拍出。在该案的审理中,厦门中院先谋后动、创新高效、主动站位,以服务保障大局、提升营商环境为落脚点,依法有序推动破产程序,“第一高楼”也因此重获新生。
2020年来,审结破产案件560件,上升225.58%,盘活企业资产32.8亿元,高效推进“第一高楼”处置复工,移送111家被执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化解执行案件1284件。
【亮点】
深化金融司法协同
“种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中央电视台《一线》栏目近期以《立法保障地方金融健康发展》为题,深度报道了《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在地方金融立法方面的创新实践。报道中特别点赞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作为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平台,为地方金融立法提供有力司法支持,促使群众司法满意度和生活安全感提升。
在全国率先推行金融担保物权快速实现程序改革,推动金融司法机制全面优化;推行实际降低交易成本等依法保护机制,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探索电子支付令新模式,全在线、大批量、高效率处理互联网金融纠纷,精准服务上市金融科技企业……“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立一年多来,不断完善金融纠纷跨立案、调解、审判、执行一站式处理模式,共办结金融纠纷案件33257件,回收金融债210.78亿元,力助厦门地区金融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厦门中院副院长傅远平介绍。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0年来,厦门法院发挥知识产权法庭龙头作用,积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机制,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313件。
在一起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中,思明法院在审理时通过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就同一侵权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作出统一的司法判定,妥善处理了基于相同事实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凸显了审理机制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的成果。
“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周期长”一直是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路上的四大难题。“对此,厦门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的优势,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大限度保护创新、激励创新、引领创新。”厦门中院副院长廖惠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