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根据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废止《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等二部法规和修改《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六部法规的相关材料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gov.cn)和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j_xx@xm.gov.cn。
厦门市司法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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