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征集厦门市节能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 2008-09-28 15:11: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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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节能降耗工作,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能源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我局拟建立涵盖全市各主要行业的厦门市节能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和节能降耗技术;
(二)熟悉国家节能降耗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节能降耗工作内容及程序;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生物质能与新能源利用、工业锅炉(窑炉)、热电联产与冰蓄冷、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储能技术、能源系统工程、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能源技术经济、能源计量与监测、能源评估与审计、能源统计、合同能源管理以及节水、节地、节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社会节约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工作经验丰富,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
二、相关职责
入选的专家将接受厦门市经济发展局或耗能企业的委托,开展以下工作:
(一)企业能源审计、能源规划的指导;
(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报告、能源规划的审核;
(三)企业节能工程咨询;
(四)重点节能技术和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及项目评审;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核;
(六)推荐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审核;
(七)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申请程序
申请者在厦门工业经济网(www.xmjfw.gov.cn)或厦门节能公共服务网(www.xmecc.com)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厦门市节能降耗工作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填好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报送我局审核。
四、有关事项
(一)入库节能专家的审核由我局能源处负责受理,审核后的入库专家将颁发正式聘书。
(二)申请者于2008年10月17日前将专家入库申请材料报送我局能源管理处(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大楼801室,邮编:361012),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hy_tang2005@163.com。联系人:汤海婴,电话:5359535。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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