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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
2009-09-04 13:41:00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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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008年,厦门市文化工作以艺术精品创作和品牌建设为中心,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文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动厦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品牌建设成效明显,文化影响逐步扩大

  艺术精品再出成果。2008年,厦门市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奥运会、筹备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及福建省第二十四届戏剧会演等重大赛事与活动抓好文艺精品创作,主要创排重点剧目7台(新剧目4台、修改复排3台)、大型交响乐集、大型交响诗剧及小剧场话剧各1部。其中,高甲戏《阿搭嫂》、《荔镜记》、歌仔戏《蝴蝶之恋》、《月娘月光光》等剧本均已基本成稿,确定为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福建省第24届戏剧会演剧目。高甲戏《阿搭嫂》、歌仔戏《蝴蝶之恋》被列为厦门市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展演的重点剧目。高甲戏《荔镜记》、现代歌仔戏《月娘月光光》入选厦门市参加省第24届戏剧会演重点剧目。新创作的歌仔戏《荷塘梦》参加“2008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暨歌仔戏展演”。以闽南音乐为主的大型交响乐集《我的海峡》在厦门公演、晋京演出及参加厦门国际海洋周期展演,均取得圆满成功。大型交响诗剧《海峡》已完成第五乐章创作,反映厦门改革开放30周年以及特区建设成就的大型交响乐《厦门交响曲》创作完成,《厦门交响曲》成为厦门市自己创作的第一部完整的标志性的交响曲。

  品牌活动圆满成功。成功举办金桥2008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暨歌仔戏展演活动、第二届中国少儿合唱比赛等重大文化艺术活动6项,规模与水平均比往年有较大提升,品牌化趋势更加明显。其中,金桥·2008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暨歌仔戏展演共组织各类演出20场、歌仔戏艺术研讨会4场、两岸文化行政交流座谈会1场、歌仔戏明星见面会2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等活动,在规模与水平、艺术创新、文化交流、资源整合、成效与反响、与群众距离、文企合作等方面取得多项突破。作为艺术节主要内容的“2008海峡两岸地方文化行政交流座谈会”上,来自两岸的数十位文化局长(处长)首次进行两岸文化交流,备受两岸文化界关注。台湾唐美云歌仔戏团与厦门市歌仔戏剧团举行合作排演歌仔戏《蝴蝶之恋》的签约仪式,被两岸歌仔戏界称为“歌仔戏艺术发展的里程碑”。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其中厦门市音乐学校合唱团获得小百灵奖,厦门实验小学男童合唱团、厦门市松柏小学合唱团分别获得小云雀奖。圆满完成海峡两岸舞美研讨会、文化部戏曲音乐研讨会及戏曲音乐专场晚会。

  专业艺术成果丰硕。各专业剧团创作排演了一批新剧(节)目,包括舞蹈节目23个、歌伴舞节目14个、歌曲10首、戏曲剧目8台,充分展示了厦门市专业艺术的整体实力与风采。歌仔戏《邵江海》、音乐话剧《雁叫长空》、高甲戏《阿搭嫂》、舞蹈《鸟仔》等一批剧(节)目在“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福建省第五届百花文艺奖优秀文艺作品评选、第九届福建省水仙花戏剧奖·戏曲音乐奖比赛、福建省第六届中青年演员音舞组比赛、“华东六省一市”舞蹈比赛、第四届厦门文学艺术奖等各项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此外,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的舞蹈诗《火舞梦圆》受邀晋京参加奥运重大文化系列活动展演和中央电视台奥运会专场演出十分成功。歌仔戏《邵江海》精彩片段《耕田曲》和高甲折子戏《和谐春》分别受邀参加2008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戏曲晚会和中央电视台《曲苑杂坛》的拍摄。

  二、群众文化深入普及,文化内涵逐步提升

  群文活动深入活跃。成功举办2008厦门市农民文化艺术展示系列活动、2008夏商杯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双歌赛)、第三届福建省曲艺节厦门市分赛区比赛、第十三届南音唱腔比赛、“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开幕式晚会等文化活动。至年底全市市、区两级共举办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庆文化活动,纪念建党、建军、建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赈灾义演、“9·8”焰火文艺晚会等政治性文艺活动或各类专场赛事、演出等365场次,配合全市中心工作或全局性重大活动开展配套文艺演出、指令性演出17场,组织“温馨厦门、情系百姓”等广场文艺活动250场次,全市各专业剧团完成演出715场,其中公益性演出390场,占全部演出的55%。各区加大对特色文化的扶持和挖掘,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逐步形成“一区多品”的文化特色。思明区打造的我们的节日——观音山民俗文化活动基地、鼓浪屿博饼艺术节、休闲广场大家唱,湖里区打造的元宵民俗文化节、外来务工文化节、激情广场大家唱,海沧区打造的农民歌手赛、保生慈济文化节,集美区打造的嘉庚文化、龙舟文化节,同安区打造的民族风情艺术节、农民画,翔安区打造的民俗民间表演“拍胸舞”、“宋江阵”等特色文化项目。

  艺术展览精彩纷呈。全年共组织策划展览96场次,比上年增长69.6%,吸引近五十万余名市民观看。大型公益艺术事业——厦门中华儿女美术馆成为2008年厦门美术事业发展的亮点之一,全年,该馆组织“形象对话——中国油画·工笔重彩·水墨肖像艺术大展”、“拓展与融合——中国现代油画研究展”等影响较大的展览,举办“画出中国人的精神——海峡两岸肖像艺术之我见研讨会”、“画出中国‘意境之美’的油画——中国式油画研讨会”、“全国21所高等艺术院校校长论坛”等高级别、高层次的美术学术活动,并与台湾长流美术馆正式缔结姊妹馆。

  群众文化水平提升。全市选送118个声乐、器乐、舞蹈节目参加“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获节目一等奖5个、创作一等奖9个、表演金奖5个,二等奖、三等奖、灯光设计等奖项八十余个。话剧《人生是条单行道》获中国戏剧文学奖银奖。海沧区美术作品《为奥运加油》(少儿组)和舞蹈作品《龙的传人》(少儿组)获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大赛福建赛区铜奖。思明区文化馆的舞蹈《思想起》获福建省第五届百花文艺奖三等奖。集美区秧歌舞蹈队在全国健身秧歌及健身腰鼓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新进展。成立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正式出台全国首个文化生态保护规划——《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全力推动“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实验区”试点及相关条例的审批、申报等工作。

  三、文化建设逐步完善,文化服务全民共享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全年共投入一千多万元推进市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演出场馆改造工程。其中,厦门市人民会堂、厦门艺术剧院、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实验剧场改造工程已启动;厦门莲花影剧院完成招标工作;厦门同安文化艺术中心剧场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厦门小白鹭艺术中心项目已完成钢屋架安装、二装及设备进场施工;厦门海沧文化艺术中心剧场改造方案已完成,已进入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厦门闽南戏曲艺术剧院项目建设有新进展,初步方案已基本完成,正在推进项目设计工作。此外,思明区居民之家和优质“文化示范社区”、湖里区文化馆三级培训基地等一批区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也在逐步建设完善之中。

  公益文化事业不断发展。至年底,全市共有1个区获得国家级先进文化区称号,3个区获得省级先进文化区称号;建有各级公共图书馆9个,其中2个公共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4个公共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建有各级文化馆6个、文化站27个、文化室456个,其中,5个文化馆被命名为全国一级文化馆,1个文化馆被评为全国三级文化馆;全市6个区全部新建或扩建了文化艺术中心,并完成了10个镇(街)综合文化站、115个村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共举办各类座谈会和理论研讨会48场,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公益性艺术培训146期,培训人数1.1万人次。市、区两级图书馆共投入金额737.2万元,购书27.41万册,读者流通人次达299.5万人次,借阅量达344.1万册,举办读书活动944场次,参与人数34.62万人次。

  文化惠民项目较好落实。2008年,厦门市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送戏下乡工程、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工程、艺术扶贫工程、文化进社区等项目实施,共完成6个区级支中心和80个镇、街、村(居)农场等共计86个基层服务点的建设,完成144人次的培训、辅导。全年组织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校园、下基层、下工地活动共805场次,市、区公共图书馆开展送书下校下点543场次,送书13.26万册。开展“厦门市假日文艺舞台”定点定期公益性演出124场。组织“温馨家园”电影进社区840场,农村电影放映4845场次,观众参与达三十九万余人次。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加强。认真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以“网吧”、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经营点及地摊、游商为重点,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查处网吧30家,清理音像制品经营点10家,查缴盗版音像制品13万片,举办各类文化及教育实践活动31场次,开办公益性艺术培训20期,培训人数3000人次,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水平。

  四、对外交流持续开展,对台交流深入发展

  积极推动文化交流互访。全年组织对外交流项目39批次,969人次。推动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厦门市南乐团、厦门市金莲升高甲剧团、厦门市图书馆、翔安民间戏曲学校高甲实验剧团等团队或人员赴新加坡、日本、印尼、奥地利、文莱、美国、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演出、考察、研讨,进一步扩大了厦门文化的影响力。积极邀请国外艺术团体来厦进行交流演出访问。美国著名音乐家菲尔南多·莱里斯等到鼓浪屿开展“鼓浪屿美国音乐周”活动、新西兰毛利艺术团来厦交流演出以及2007’观澜国际版画双年展暨厦门版画展、第一届南洋艺术美食节等多项展览和艺术活动均受到市民群众热烈欢迎。

  深入开展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全年组织对台文化交流项目25批次,1876人次,交流人数比上年增长25%。积极推动厦门市金莲升高甲剧团、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厦门南音协会交流团、翔安吕塘戏校高甲戏实验剧团、厦门市同安区吕实力芗剧团及厦门市金门同胞联谊会交流团等赴台湾、金门开展文化交流互访,成效明显。其中,厦门市金莲升高甲剧团随福建文化艺术交流团赴台参加“郑成功文化节”展演交流活动,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赴台湾巡演9天;厦门艺术学校与台湾戏曲学院缔结“姐妹院校”并签订学术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先后联合举办的台湾艺术家法国沙龙学会会员作品展览、海峡两岸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及《厦门、金门、台湾书画艺术展》等。

  五、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文化产业生机勃勃

  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正式出台《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全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71.46亿元,比上年增长7%,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6%。厦门市已逐步形成综合性文化产业格局,商品油画业、娱乐网络业、电影放映业、动漫游戏、钢琴制造及琴行培训业、艺术品制造及拍卖业和艺术表演等一批文化骨干产业健康发展,规模与效益较往年有所提升。与此同时,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厦门爱乐乐团、乌石浦商品油画、蔡氏漆线雕、优必德漆线雕、世通华纳、厦门青鸟等一批文化品牌正在形成,首届海峡两岸文博会成功举办,共签约109个项目,签约总金额为58.72亿元;展会期间的交易额为1.86亿元。厦门市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也取得突出成绩,优必德漆线雕企业被文化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成为厦门市第一家获得此项殊荣的企业;同时,该企业连同“惟艺漆线雕企业、厦门惠和腾飞石业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油画街”等四个企业和项目还被命名为福建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全年组织文化市场检查1.05万人次,共检查文化单位5773家次,查处违规案件47件,受理举报99件。配合厦门市公安、工商等部门,指导推动各区文化管理部门做好全市娱乐、网吧、音像制品等重点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加强音像市场管理,销毁盗版音像制品7.89万片,抓好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全年组织安全检查130场次,有力确保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稳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网吧市场管理,以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开展网吧暑期专项整治,加大对网吧管理检查和处罚的力度;充分发挥网吧监管平台的作用,对网吧监控软件进行技术升级,举办擅自脱离监管查处培训班;成立厦门市网吧行业协会。

  在规范管理文化市场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全年全市共举办商业性演出48场;城市电影市场继续保持繁荣,全年票房总收入达到3878万元,比上年增长79%,进一步保持较好发展势头。至年底,全市共有歌舞娱乐场所182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63家,电影院14家,流动电影放映队69个,艺术表演团体18个,演出经纪机构24个,音像制品批发11家、零售出租点273家。

  六、文物保护持续推进,文化传承成效明显

  至年底,全市共设立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6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39处。涉台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颁布了《厦门市涉台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了两批涉台文物保护单位共63处。

  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与管理。通过抢救性挖掘与保护,一批文物古迹得到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其中,“八二三炮战纪念址”产权置换、“妙法林”保护用地征地拆迁、南普陀寺法堂和功德堂、中共厦门工委旧址、陈嘉庚墓石雕保护工程、江夏堂、林祖密故居等维修及薛令之墓迁建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编制完成鼓浪屿近代建筑群保护规划(二期),顺利完成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抗战时期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群的文本编制及申报工作,启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陈胜元故居迁建工程的有关收尾工作。涉台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已完成第二批涉台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的划定、项目审批、树立保护标志碑等工作,并协助45处条件成熟的涉台文物单位成立管理机构,文物保护的“四有”(四有:有划定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保护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顺利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启动并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共调查文物点475处,其中复查文物点157处,新发现文物点324处。同时,发现厦门有史以来最大面积的考古发掘—翔安琼头曾山唐宋遗址,已发掘面积七百余平方米。

  积极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新建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和海堤建设纪念馆。厦门博物馆的《厦门历史》、《闽台古石雕大观》陈列布展完工并正式对外开放。《闽台民俗展》陈列大纲通过评审并完成设计招标。全年,全市博物馆共接待中外宾客33批,国内文博单位20多家,参观人数9.68万人次。厦门市华侨博物院被评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厦门同安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成立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功申报厦门中秋博饼、保生大帝信俗、厦门讲古、闽南童谣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功申报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个、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8人。成立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正式出台全国首个文化生态保护规划——《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努力推动“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实验区”试点及相关条例的审批、申报等工作。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办法》已被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列入“准备项目”,同时报送市人大法制委、市法制部门进行法规立项。此外,结合“第三个文化遗产日”、2008元宵“莲花褒歌”(山歌)比赛、“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等活动,开展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和推广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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