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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
2009-09-04 13:42:00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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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008年,厦门市居民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25岁,比上年提高1.46岁,孕产妇死亡率17.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6.53‰、4.54‰和2.81‰。

  一、实施医疗重组计划

  在厦门岛内思明区和湖里区组织实施“医疗重组计划”:将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分为二,由三级综合性医院组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直接举办社区医疗服务(同时组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隶属区卫生局管理,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年新建、改(扩)建15家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实施这项改革不到一年,到社区就诊的人数比上年增长60.4%。为群众免挂号费(含专家挂号费)178万元,药品让利金额355万元,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的病人人均处方费用43.5元,比在三级医院就诊人均处方费用减少50%。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在引导居民“小病进社区”,缓解居民看病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全额拨款,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一改革引起国务院“全国社区卫生改革重点城市专家指导组”和卫生部等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二、做大做强优质医疗资源

  厦门市第一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厦门市中山医院内科病房楼正式动工,厦门市仙岳医院扩建项目桩基施工完成。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厦门市五缘医院一期、厦门市口腔医院迁建工程、厦门市医药研究所迁建工程、翔安医院(一期)、厦门市中医院培训楼及康复中心大楼、厦门市第二医院三期工程积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三、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轨。完成30个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任务,行政村卫生所覆盖率达100%。700余名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津贴补助。

  四、努力形成多种所有制办医格局

  厦门眼科中心成为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厦门长庚医院一期开业。翔鹭门诊部开业,同时成立翔鹭国际健康管理公司。厦门莲花医院新建扩建工程(莲河院区)动工。厦门安保医院(原富士康生殖医学中心项目)获卫生部批准。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厦门市优质医疗资源总量,提高医疗服务整体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不断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五、全力推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

  “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被“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支撑体系与应用示范工程重要课题“军民协同共建医疗服务示范工程”列为“厦门示范区”,在解放军总医院指导下,首次在我国一个城市范围内建立了目标覆盖全体市民的“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实现全城医疗卫生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对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成为符合我国医药卫生改革目标的示范样板工程。2008年试运行一年,仅诊疗结果共享一项节约重复检查、拍片、冲洗、打印等费用2100万元,降低了患者就诊成本,节省了医疗资源不必要的投入,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非常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国务委员刘延东对卫生信息化厦门示范区建设成果和在全国推广市民健康信息系统作出重要批示。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作专题采访报道。

  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保持福建省领先水平

  实施“10苗防12病”的新免疫规划,一类疫苗报告接种率巩固在95%以上,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比上年下降9.7%。启动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与上一年比下降8.0%,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认真实施结核病DOTS策略,完善定点医院诊疗新模式。扎实开展流感、人禽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实施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新增一家美沙酮门诊,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全国先进水平。完成厦门历史上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摸清厦门市乙肝流行现况。推进慢性非传染病疾病与地方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完成了全市含区属单位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卫生保障任务。

  七、卫生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聘请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逐步得到落实,除翔安区外,全市镇(街道)一级已设立9个派出机构。卫生监督管理电子信息化系统全面投入使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对“医托”实施专项打击,依法处理6人,移送公安机关1人。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积极投入全国文明城市复核迎检卫生相关工作。全市食品卫生量化管理率达99.2%,量化单位贴标率100%;餐饮单位购物台账建立率达100%;卫生许可办证率98.8%,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96.5%。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卫生监督工作在改善民生、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以城区除四害为重点,深入开展灭鼠、蝇、蚊、蟑螂等各项工作,重点解决了一批闲置工地和烂尾楼孳生蚊虫扰民问题。深入开展农村“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力度。

  九、卫生应急和医疗急救体系能力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升。构建了“陆海空120”立体交叉急救网络,新建5个医疗急救基地,医疗急救装备和能力进一步加强,急救服务半径进一步缩短。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全市共收治门诊病例1896例,无1例死亡病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门诊监测,严防霍乱疫情发生。有力、有序、有效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儿筛查诊疗。累计免费筛查患儿3.75万例,确诊439例,住院患儿共40例已全部治愈出院,无一例死亡,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

  十、完善孕产妇系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

  建立孕产妇安全分娩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实行贫困和外地农村孕产妇限价接生、外来儿童免费接种疫苗。全市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预防出生缺陷优生检查,婚前、孕前、孕期艾滋病免费检测,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提高了50%以上。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技术培训,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在福建省率先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

  十一、加强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

  培育名院、名科、名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推荐获得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1名,推荐获得2008年度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选4名,开展全省卫生系统第三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定期考核6名,推荐获得2008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2名,评定厦门市卫生重点人才7名,引进高级职称卫生人才12名。2008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医学类立项5项、国家“十一五”科研支撑项目1项,并首次获得省科技厅16项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立项。全市医学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3个。多个品牌学科成功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多位医学专家入选国家级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厦门市的各大医疗机构中来自外地的患者比例已经达到30%~60%,厦门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十二、继续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2008年厦门市人均医药费用增幅控制在3.5%以下。厦门市卫生系统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多项管理制度。落实“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厦门市临床常见病诊疗常规》,进一步落实《医院大金额病历、处方评议审查制度》,开展关键环节医疗质量监控,加强与控制费用有关的医疗质量监测项目,扩大单病种结算等先进的支付方式,规范医疗行为。继续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人血白蛋白临床用药紧缺问题。继续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全年实际使用惠民病床56张次,减免费用63万元。对“三无人员”减免医药费用166万元。

  十三、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

  按照卫生部、福建省卫生厅和厦门市委、厦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厦门市第一时间开展了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行动,先后向四川地震灾区派出医疗队、卫生防疫队、卫生监督队、后勤支援队7批次,累计派遣医疗和防疫人员103名,救治伤员40名。接收162名地震灾区伤员来厦治疗,已经全部治愈出院返乡。支援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总价值达一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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