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2000年,厦门市规划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范法规的宣传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等工作,为厦门特区的建设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以国函113号文《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批准了修订后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它是厦门市的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一、城市规划编制
2000年,完成了中山路片区、厦港片区、本
岛东北部片区、县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完成了航空城北片区、薛岭山--虎头山南片区、集美旧城改造、集美区灌口镇凤泉商贸区、灌南工业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组织和配合各有关专业部门完成了鼓浪屿风貌建筑保护规划、厦门岛外地区山体保护规划;厦门城市雕塑规划和厦门市轨道交通规划、厦 门市地下空间规划也在组织编制之中,完成了海沧大桥东桥头片区详细规划调整,东桥头牛头山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时还完成了厦门大桥--石鼓山立交桥路段景观设计、莲前路城市设计、金尚路北路(环岛路--仙岳路)、金尚南路(仙岳路--莲前路)城市设计(调整),完成了市府大道城市设计方案竞赛的评选等规划工作。指导、配合集美区完成了灌口镇总体规划,灌口镇14个村庄、后溪镇19个村庄规划的初审。
二、城市规划管理
为了更好地为建设单位服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将原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两证"所需的7道程序精简为4道程序,审批时限也由原来的140天减少到67天。同时还单独开设了外商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报建窗口。实行了计算机全程联网审批制度。
2000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59件。对于重要项目实行"公示",如"厦门图书馆"的建设选址,通过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最后确定在白鹭洲选址建设。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29件、新批各类建设用地46.45公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16件;办理市政及其它审批268件。
三、城市规划宣传
2000年4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组织召开了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厦门市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在厦门图书馆举办了为期2个月的《厦门城市规划成就展览》,设立意见簿、征集广大市民对城市规划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厦门广播电视台开辟《规划纵横》栏目。在鼓浪屿轮渡码头开展有关"城市规划法"咨询活动,并着重对《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进行宣传和答疑。5月份,还在厦门电视台1、2套黄金时段连续3次介绍《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稿)。多渠道、多方面地宣传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法》以及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使广大市民对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法规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城市规划执法
依照《城市规划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厦门市关于城市违法建设案件处理的有关规定》、《城市临时建筑违法处理办理》,严格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为了保证执法公证和处罚适当,避免出现执法上的错误和随意性,定期召开由规划局领导和有关业务处组成的合议小组会议,对59起违法案件认真讨论,做出处理意见,并召开了5场行政处罚听证会。200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502起,拆除违法建设建筑面积11 337.84平方米,罚款金额338.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