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厦门市规划系统全年共办理“一书两证”4677件,其中选址意见书88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6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市政)1298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用地、市政) 1632 件。共办理批后管理1723件,其中:单体放样607件,±0.00验线582件,竣工验收534件。共办理督办件448件,其中厦门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8件,厦门市委、市政府督办件390件,受理市长专线及群众来信、来访、来邮共709件。
一、城市规划编制
完成了《厦门市铁路客运枢纽(厦门西站)概念规划》、《观音山北片区概念咨询规划》、《五缘湾温泉居住片区北地块概念咨询规划》、《厦门高崎国际航空城片区概念规划》、《同安凤南片区发展规划》、《翔安南部地区概念规划》、《翔安南部起步区规划》、《翔安新店新城概念规划》、《翔安香山南部片区概念规划》等一批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了《厦门市老区基点村总体规划》、《厦门市2007~2009年安置房选址规划》、《厦门市黄线控制专项规划》、《厦门市“以蓄补引”水资源配置规划》、《厦门市环东海域综合整治防洪防潮专项规划》、《厦门市环东海域滨海主干道红线规划》、《厦门市本岛商业特色街布局规划》、《寨上片区专项规划》、《厦门市近期交通改善方案咨询服务》、《厦门市加油站扩建加气设施规划》、《厦门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厦门市城市绿线控制规划(城市公园)》、《厦门市枋湖片区市政专项规划》等一批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了《环东海域综合发展工程工业区用地控制规划》、《本岛筼筜湖片区控制规划》、《同安区西湖片区用地整合规划》、《翔安区内厝片区用地整合规划》、《同安工业集中区纵三路地段开发控制规划》、《吴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翔安市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安五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了《厦门岛路网完善行动规划》、《营平片区区交通组织与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埭头溪、龙东溪截流改造工程行动规划》、《翔安区大帽山项目策划》、《2007年厦门市岛外地区项目策划》、《本岛2007年度用地开发计划安排》、《绿色湖里行动规划》、《岛外工业集中区“见缝插绿”规划》、《马銮湾片区开发行动规划》、《翔安区小嶝岛环岛路坑道餐饮项目策划》、《曾厝垵片区改造规划》等一批项目行政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了《会展北片区城市设计》、《五缘湾学区设计方案》、《黄厝片区屋顶形式及色彩控制研究》、《本岛地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导则》、《环东海域工业邻里中心总平方案咨询》、《环东海域滨海旅游道路西侧防护林带景观规划》、《陈嘉庚文化广场景观设计规划》、《管风琴博物馆及音乐广场厦门乐器博物馆概念方案咨询》、《鼓浪屿内厝澳片区改造规划》等一批城市设计规划。
完成了《厦门市老区基点村总体规划》、《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详细规划》、《思明区城市化发展空间规划》、《本岛何厝旧村改造策划》、《同安洪塘头前社、后社村庄改造规划》、《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工程东部片区村庄布局规划》等一批城镇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了《厦门市居住空间形态调查及规划对策研究》、《厦门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统计口径研究》、《本岛旧村改造及发展用地研究》、《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规划政策研究》、《本岛开发容量检讨与基础设施评估》、《厦门市路网模式研究》、《厦门市建设外口保障住宅政策研究》、《厦门市社区服务中心规划模式研究》、《厦门市海平面上升规划对策研究》等一批规划研究工作。
完成了《厦门抗战死难者纪念广场选址总平咨询》、《营平片区改造城市规划及设计建议》、《厦门市第三市级营运中心规划咨询》、《大帽山对外交通规划咨询》、《环东海域外口保障性用房需求预测与选址规划咨询》、《厦漳大桥选线规划咨询》、《海沧区生鲜超市配置规划咨询》等一批规划咨询。
二、城市规划管理
在规划编制上,实行“三个创新”。一是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创新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制度。推行了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制度,制定了《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查管理补充规定》,在此基础上,内部建立立项约谈程序,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将项目初审阶段与市规划院初审阶段相合并,形成局、院共同初审环节,在保证规划质量的同时,加快了成果的编制速度。二是规范规划编制组织程序,创新项目委托和结案验收。凡对于按相关程序审查或市委会议审议后确定的规划项目,以及针对因市委、市政府政策调整而暂缓的规划,及时下达阶段验收意见,并给予结案,有效地解决了规划编制周期长、规划难以形成成果的问题。三是创新规划编制体制,抓好规划成果实施层面的工作。主要采取四项措施:即实行规划预选址制度、借外力实施规划、与发改委前期办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和启动规划成果“一张图”发布制度。
在规划审批上,出台“三个举措”。一是制定相关制度,提供审批依据。二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三是规范审批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权。
在规划管理上,注重“三个转变”。一是实现角色和职能的转变。二是实现被动工作到主动工作的转变。三是实现批后监督到局内部审批监督的转变。
在规划服务上,落实“三个强化”。一是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审批的协调、督办和落实。二是强化规划信息建设,为规划审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强化落实上级现行政策,及时应对形势变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