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一、土地资源管理
2002年,全市经批准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2526.27公顷,其中2 320公顷在本省连城县通过异地有偿补划。完成马巷沈井、新店下许、白沙仑农场、马巷内官、新民西山和新圩东寮一、二期等七个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加耕地面积54.5公顷。
全年共组织申报17个批次用地、2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1 589公顷,涉及农用地转用1 157公顷。办理政府用地批文560宗,面积2 331.09公顷,其中划拨用地164宗,面积1 404.67公顷;出让用地258宗,面积676.00公顷;批准使用集体土地71宗,面积250.42公顷;其他用地67宗。调整降低了同安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完成征地项目78个,其中包括仙岳路仁爱医院----金尚路段、国家会计学院、市成人高校等一批市属重点项目,征地面积809.10公顷,其中耕地407.33公顷,非耕地401.78公顷,征地补偿总金额7.19亿元。
二、土地资产管理
经营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全年挂牌拍卖出让土地15幅,用地面积85.39万平方米,合同成交价18.56亿元(其中挂牌出让13幅,拍卖出让2幅)。实行集中供应、总量控制的土地供应方式,完善土地收储让机制,调控土地市场,新增储备土地13.34万平方米。完善地价管理工作,出台了《土地出让收费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增容地价计收办法》。支持、鼓励和消化利用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全年出让合同成交价28.14亿元(其中岛内18.13亿元、集美2.8亿元、杏林0.5亿元、同安2.21亿元、海沧4.5亿元)。
三、测绘管理
全面开展1∶5 000航测数字成图工作,完成外业调绘1 640.2平方公里;内业数字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60幅,面积300平方公里;数字划线图65幅,面积325平方公里。2002年2月,厦门市测量队获得国家甲级测绘资质。会同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开展地图市场执法检查,收缴了一批非法印制的地图,严肃查处和纠正了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
四、产权产籍管理
全年城镇土地房屋登记收件4.45万件,审核权属5.56万件,发放各类权证5.58万件;办理地籍调查1 955件,出图2 650宗,配宗地图4.70万份;完成直管公房调查审核1 279件。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3 947件。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城镇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若干处理意见》,积极推动和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共有40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办理了权属登记预审手续,对符合条件的1 500余套给予办理权属证书,另外还解决了集美“双登”遗留旧件160宗,困扰多年的“办证难”问题得到了缓解。组织实施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完成了成果并上报省厅验收。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了同安区西柯镇、新民镇试点任务,取得初步成果,为2003年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继续落实华侨房屋政策,完成信托房退托4件。
五、房政管理
全年直管公房租金实收7035.64万元,完成99.8%;征收房屋租赁收益金1006.5万元,其中土地收益金745.35万元,转租收益金261.14万元。出售直管公房294套,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收回售房款2 063.65万元。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换114件,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收回差价款47.57万元。接管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940套,建筑面积7.23万平方米。旧公有住房与新购建住房置换35套,腾退旧公房36套,33套新房出售共收回售房款437.68万元。认真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房屋修缮和危房鉴定治理改造及白蚁防治工作。共鉴定危房356幢,修缮各类房屋3204幢次、13.32万平方米。组织修订了《厦门市房屋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预案》,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职责。共治理改造危房197幢、4万平方米;异地安置各类危房户306户。连续七年实现了“不倒房、不伤人”的危改工作目标。成立了厦门市白蚁防治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全市共发布房屋拆迁公告47个,拆迁城市房屋面积435 497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16 337平方米,安置房屋面积273 857平方米,拆迁补偿安置总金额34149.60万元。裁决拆迁纠纷12起。完成对20家拆迁实施单位的年检工作,批准晋升二级拆迁资质1家,新成立拆迁实施单位5家。完成《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专题研究》和《关于解决我市征地拆迁难的调研与对策》调研工作。
对位于主要街景区的石亭小区、振兴新村、官任小区、槟榔东西里、鼓浪屿区等共81栋住宅房屋进行外立面处理和屋顶“平改坡”,并对振兴新村3栋公建实施“平改绿”试点。
2002年,新建和购置廉租房300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抽签确定了分配对象。同时,对全市1 873户公房承租户实行了廉租租金,121户离退休老干部及下岗困难户实行租金减免政策。
六、房地产市场管理
制定实施了《厦门市商品房销售市场规范》,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执法大检查,抽查58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对1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5家评估机构进行了检查,纠正了商品房销售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商品房销售人员上岗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素质,共举办4期(包括同安1期)培训班,培训366人。认真贯彻《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厦门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加强预售款的监督管理。取消房改房上市审批,进一步降低入市“门槛”;实行交易管理和权籍登记一体化管理模式;调整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界定标准,降低交易税费;简化二手房买卖公告程序,利用因特网实行商品房网上预登记,大力促进住房消费,激活了房地产市场。全年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2.96万件,比上年增长27%,销售面积307.0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11.50亿元;办理房地产交易7 661件,比上年增长78%,交易金额19.5亿元;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04件,批准预售面积209.30万平方米,比上年降低8.5%;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2.58万件,比上年增长34%。2002年,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被建设部评为“全国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
成立了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对全市500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一级2家,二级3家,三级9家,临时级1家),13家土地评估机构(A级3家,B级9家,准B级1家),以及4 000多名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协会成立后,订立了《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公约》,发起了“放心中介宣言”活动,实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和经纪机构资质审核制度,全面提升行业素质。2002年共培训房地产经纪人875名,有117家专业机构取得经纪资质。全年共审核确认评估报告210件,评估面积62.55万平方米,评估金额10.93亿元。
七、住房分配制度改革
制定了《厦门市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调整岛外各区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促进岛外货币化工作的开展。共审批住房货币化补贴单位90个、3 261人,发放补贴6 011万元。
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2002年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通知》,促进房改售房。2002年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在2000年基础上提高3%,其中砖混一等住房成本价由1 268元/平方米提高到1 306元/平方米。全年审批单位售房370个单位、2600套、22万平方米,出售公有住房2 580套、17.6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1.94亿元。
2002年,全市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的月住房公积金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9%缴交。全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4119个,缴存职工18.69万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74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5.65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21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7.44亿元。两次调高个人住房公积金代款额度,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31亿元,累计为3.2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7.67亿元,累计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0.97亿元,贷款余额6.70亿元。
八、依法行政
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核准事项由原来的33项减少到19项。制定出台了《厦门市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厦门市各区人民政府包干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暂行办法》、《厦门市同安区、集美区、杏林区、海沧投资区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对2001年10月30日前制定的8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70件,废止18件。完善重大业务会审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集中会审重大业务事项132件。制定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职责权限与奖惩制度》、《土地监察巡查制度》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803起。全年共处理土地违法案件431起,占地面积6.02万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0.95万平方米;拆除284栋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占地面积4.08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追缴地价款157.76万元,罚款20.29万元;一起破坏耕地的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了3名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002年,厦门市建筑业企业生产健康发展,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推动下,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为建筑业的发展和改革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全年全市建筑业增加值36.46亿元,比上年增长8.3%,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6%。
一、施工产值和施工面积快速增长
2002年,全市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5.1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2.1%;完成竣工产值71.77亿元,增长10.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为1 266.7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71.69万平方米,增长15.7%。其中:新开工房屋面积613.68万平方米,增加142.76万平方米,增长30.3%;投标承包工程房屋面积633.12万平方米,增加113.12万平方米,增长21.8%。房屋建筑竣工面积为467.57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25.31万平方米,减少5.1%。
二、建筑业市场以土木建筑业为主
全市建筑业由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装饰业组成。2002年,全市土木工程建筑业完成产值80.00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2.8%,占全市建筑业产值的84.1%,仍是建筑业中的主要行业,其中房屋建筑业完成产值57.4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6.6%;以修建铁路、公路、桥梁及电站码头为主的建筑业完成产值20.3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5%。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业完成产值8.6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6.2%,其中线路管道安装业完成产值4.70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9.1%,设备安备安装业完成3.9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7.8%。装修装饰业完成产值6.4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减少8.8%。
三、国有企业是建筑业市场的主导力量
从各种经济类型占全市的比重看,2002年,国有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35.16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3.3%,占全市建筑业产值的37%,集体企业完成产值11.44亿元,占全市建筑业产值的12%,比上年(同口径)增长0.3%,国有企业仍然是建筑业市场的主导力量。
四、建筑业整体装备水平有所提高
2002年末,全市建筑业企业自有机械设备达2.47万台,比上年增加4 669台,设备年末总功率为46.36万千瓦,比上年增加4.46万千瓦,建筑业动力装备率为5.19千瓦/人,比上年增长4.9%。
五、劳动力生产率得到提高,经济效益得到改善
建筑业企业在着力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采取优化劳动组合,控制建筑队伍规模等措施,使劳动生产率不断上升、利润增长、亏损面下降。2002年,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11.47万元/人,比上年增长9.5%,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14.68万元/人,增长20.9%。实现利润总额2.57亿元,比上年增长8.8%;亏损建筑业企业63家,比上年减少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