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一、土地规划和保护
开展《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纲要》及其说明的编写以及相关6个专题的研究。完成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福建省率先开展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已完成外业工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了基础数据及图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与各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开展全市基本农田和耕地撂荒大检查,六月底完成自查工作,做到基本农田面积与图、表、册一致。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完成了2001年度国家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增加耕地面积2 228亩;省级项目1个,面积1 354亩,新增耕地287亩;市级项目4个,面积690亩,新增耕地690亩。同时争取到省级重点项目3个,面积7 447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13亩。
二、土地利用
完成了10个城市批次、4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得到用地保障。全市出让土地300宗,用地面积984.16公顷,合同出让金60.60亿元;划拨土地186宗,面积2 638.74公顷;批准使用集体土地12宗,面积11.67公顷。
完成开发区清理整合,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全市各类开发区(园区)经整合后由20个减少到14个,面积由48.13平方公里减少到35.78平方公里,核减12.35平方公里。完成了200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开展存量土地调查,基本摸清存量土地家底,建立了1997~2003年期间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卡,实行土地批后跟踪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出台了《关于农村预留建设用地使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物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开展清理闲置土地工作,收回22宗,面积43公顷,进一步盘活了存量土地。
三、征地拆迁
加大征地拆迁裁决和行政强制力度,重点解决“钉子户”问题,共受理拆迁纠纷裁决98件,成功调解41件,作出裁决57件,申请强制拆迁19件,实际强制拆迁10件。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配套措施,《厦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制度》、《厦门市房屋拆迁业务招标投标试行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举办征地拆迁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412人次;组织成立了房地产行业协会评估专家委员会,解决拆迁评估争议。建立了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监管,设立了征地补偿资金专户。认真开展清欠征地补偿费工作,清理和补发征地补偿款2 329.01万元。全年发布征地预告和征地公告125个,完成征地项目98个,征用土地面积608.85公顷(其中征用耕地487.83公顷),征地补偿费用6.24亿元;发布拆迁公告50个,拆迁房屋面积53.4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2 395户,拆迁补偿安置总费用10.63亿元。
四、矿产资源管理
开展矿山年检,全市持证矿山企业162个,参加年检156个,未参检6个,开展了地下水资源企业年检及注册登记。编制完成首部《厦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成了全市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编制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开展地质灾害知识普及教育,发放防灾明白卡283份;联合市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并认真做好了汛期防灾工作。
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裸露山体整治与修复,规范石材开采,防止水土流失继续恶化海湾环境》的议案,积极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搞好“边开采,边治理”复绿整治。全市划定22处禁采区,面积661平方公里,禁采区内矿点实施有计划关闭。
五、房地产市场
制定出台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全年通过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5幅,面积74.52公顷,成交地价21.87亿元。新增储备土地273万平方米。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整顿,通过了国家验收。完成经营性房地产协议出让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共取消协议出让项目109个,用地面积317万平方米。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检及核定资质等级工作,共年审133家,新批62家,发放房地产经纪人、估价师证书90本。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改变过去由开发商自行测算的做法。全年批准预售许可证587件,比上年增长36%;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319.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3.76万件,合同登记面积3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加强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管理,办理房地产交易1.75万件,交易面积184.2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3.94万件,抵押担保金额197亿元。
六、住房制度改革
出台了《厦门市2004年房改公有住房出售办法及有关规定》、《厦门市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办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办法》等文件。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全年归集12.46亿元,比上年增长45.9%。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共发放14.60亿元,比上年增长94.5%;住房公积金使用率77.5%,居全省第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5.47万人,6.87亿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 535万元,其他房改资金增值收益2 491万元,比上年增长40%;为2.55万人办理了住房货币化补贴,金额1.12亿元。
七、房政管理和危房改造
建立健全了全市危房安全管理网络,把危房管理工作扩大到岛外。全面开展危旧房排查和重点危房复查工作,查出疑似危旧房屋3 079幢40.67万平方米,对全市696幢(次)13.87万平方米的重点危房安全状况进行跟踪复查。完成了房屋安全鉴定618幢(项),面积33.87万平方米。加大重点危房解危力度,私(侨)房重点解危130幢2.23万平方米。
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安置暂行办法》,结束了廉租房安置实行“轮候配租”的局面,形成了“租金补助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廉租房安置方式。为305户廉租房安置对象发放了廉租补贴资金。完成了厦门岛房屋建筑面积及用途调查。完成了全市直管公有住房、代管信托房屋调查。加大“两金”收缴力度,全年征收租赁收益金1 503.48万元,比上年增长50.2%;房屋租金6 918.20万元,完成应收数的97.4%。做好房屋修缮工作,完成各类房屋修缮2 562幢,8.5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 938.4万元。完成对全市500多幢危房的白蚂蚁普查和防治工作。
八、房地产权籍管理
完成城镇土地房屋登记8.27万件,集体土地房屋登记4 385件(不含成片);地籍调查1 610宗;提供宗地图6.19万份;产籍公开查询2.64万人次;建设项目用地分割变更登记45宗。农村土地房屋确权发证工作在全市推开,完成测绘调查10万多宗,已通过验收的成果7万多宗。推出测绘成果资料目录通告制度,出台了妥善处理架空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和地价等问题的政策。启动了岛内西北部约55平方公里的成片地籍调查工作。
九、依法行政
现有行政许可(不含行政确认)15项,完成行政诉讼案件181起、民事诉讼案件14起、行政复议案件9起。制定了《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听证规定》,规范听证程序,举办了19场听证会。下发了《关于国土房产行政执法监察范围和责任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制定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土地批后管理检查方案》,进一步完善土地批后动态管理制度。加大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并制止违法案件1 918件,立案查处103件,结案71件,拆除构建物27.56万平方米,收回土地3.32公顷,加大追缴土地收益金和综合配套费力度,共追缴660.8万元。开展逾期临时用地专项清理,对21宗逾期临时用地提出了处理意见。加强了测绘市场监管和矿业秩序的治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