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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总结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电话:0592-2891585

  邮编:3610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一)突出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加大战疫情、保民生、稳经济、促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及其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清理结果。全年主动公开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文件25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2件),制作《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13期(含增刊1期,每期印发3127份),按要求定期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向社会大众主动公开,并完善政府公报电子数据库,方便社会大众查询。

  (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对提交市政府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文件进行二次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独立编制文号,并就相关政策解读的编写、格式和时效提出规范,更加方便社会大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是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需求。2021年,共受理向厦门市人民政府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件,办理行政复议4件。二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向来电咨询群众主动释明《条例》规定,积极引导群众合理提出申请,提高申请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限,通过依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不断总结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参与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办理疑难公开申请,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3

4

65

行政规范性文件

32

3

5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7

5

0

0

0

0

2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

0

0

0

0

0

7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1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2

4

0

0

0

0

7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5

0

0

0

0

0

5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94

5

0

0

0

0

1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1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流程仍需进一步规范。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一是丰富主动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采用图文解读、在线解读等方式,扩大主动公开的受众面。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信息处理费收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