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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市民举报不合格食品--副市长黄菱谈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07-10-29 08:42:00  字体显示:   |   手机免费访问:m.xm.gov.cn

关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系列报道1

  编者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是党的十七大的重要精神之一,而食品安全则是“民生”中的头等大事。今年8月底起,我市围绕食品安全整治展开一场全市大会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那么,这场会战进行得怎样?我市又是如何织就这张食品安全监管网的呢?从今日起,厦门日报将以每天一个版的篇幅刊发一组报道,为您描绘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全景图。

 

  200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连续五年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生鲜食品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资料图片)

  记者:黄副市长,您好!作为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您是如何看待食品安全工作的?

  黄菱: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果老百姓吃得不放心、不安全,就谈不上民生的改善。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我们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七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政府专门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多年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

  谈现状>>>>>

“厦门人是有福气的”

  记者: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曾经在视察厦门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时说“厦门人是有福气的”,他所说的“福气”指的是食品安全吗?就总体而言,目前我市的食品安全情况如何呢?

  黄菱:我想,薄部长所说的“福气”一方面是对我市食品安全方面取得成绩的肯定,我市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入市场交易的每一批生鲜蔬菜农副产品进行检测把关,杜绝农残超标的蔬菜流入市场,广大市民的生鲜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证;另一方面也是对我们的期望,厦门物产丰富,瓜丰果熟,希望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市委、市政府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01年在全省率先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连续五年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生鲜食品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狠抓餐桌污染治理。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建设“放心食品工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基本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食品流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在农残药残监测监控、生猪屠宰管理、市场流通管理、餐饮量化分级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市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达到了一个较好的水平。我市被列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城市;我市的“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有效解决了生鲜食品市场准入、来源合法、商品质量合格等问题,得到吴仪副总理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很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食品安全工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占道经营摊点销售的果蔬、水产品以及广大的农村地区,监管的难度仍然很大,工作十分艰巨。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让群众吃到更放心的安全食品。

  谈背景>>>>>

我国食品出口屡遭限制

  记者:今年8月底以来,我市上下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您能否介绍一下这一行动开展的背景和意义?

  黄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品,无论是工业制成品或农副产品,面对的是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而不仅仅是单一的国内市场。今年3月份以来,中国出口的食品安全问题,被一些国家和媒体进行了炒作。从最初的宠物食品扩大到药品、牙膏、儿童玩具、水产品、汽车轮胎等多种产品,不少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食品和产品采取限制措施,给出口企业带来很大损害。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国务院决定在8月下旬到12月底这段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把我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上新的台阶。

  谈重点>>>>>

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记者:就我市而言,您认为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难点和重点是什么?

  黄菱:在各种生产经营单位中,整治重点是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等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因为他们的产品数量多、销售面广、市场占有率高,直接影响千家万户,一旦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危害很大。在制度建设上,要把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即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及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作为重点。整治的难点是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这是食品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最多的经营单位。小作坊最容易成为制假售假的渠道,小餐馆最容易出现食品卫生问题,这类单位数量庞大,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食品安全保证措施难以到位,同时,它又是一些弱势群体就业的主渠道,在居民集中区,在城乡接合部,是便民的经营项目,因此,如何把治理整顿与拓展就业、有利便民结合好,是此次专项整治要努力破解的重要课题。

  谈监管>>>>>

横向协调形成统一链条

  记者: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国内普遍采取的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做法,我市是如何让这一种分部门监管的状态形成统一的监管链条的?

  黄菱:食品安全监管涉及贸易、农业、海洋与渔业、质监、卫生、工商、环保、出入境检疫检验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2004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定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原则,明确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这种监管模式明确了部门责任,但也要求相关部门之间必须加强协作,才能不留死角,把监管落到实处。为此,市政府2005年出台了《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这两年,在市食安委的牵头协调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采取联席会议制度,分别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这种横向的统一协调机制,有效解决了部门的配合问题,使我市的食品安全形成了统一的监管链条。

  谈配合>>>>>

杜绝不合格食品市场

  记者: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除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外,您认为商家和老百姓需要做怎样的配合和努力?

  黄菱: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第三条就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提供安全的食品,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从消费者的角度说,应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社会监督意识。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不购买“三无”食品、劣质食品,不合格食品就没有市场;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发现生产或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使不合格食品无容身之地。我们也希望媒体多发挥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曝光不负责任的经营单位、不合格的食品,这样的宣传监督对我们的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非常重要。通过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才能做得更好,我们的食品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让百姓满意、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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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环相扣 打造食品安全监管链

 

  如今,我市的食品安全状况正在不断改善,全市食品安全监控指标大多好于去年同期,市民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也在不断增强。(资料图片) 

  鸡鸭鱼肉,青菜海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菜篮子里的食物是越来越丰富了,与此同时,大家关注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这些琳琅满目的食品是否能让市民们吃得安心,喝得放心,已经逐渐成为每位市民关注的焦点。如何保障食品安全,也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

  近年来,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我市各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已经有效地解决了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初步建立起一条涵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无缝监管链。目前,在这条食品安全监管链的协调运作下,我市正在掀起一场史无前例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一个链条强化无缝监管

  一棵青菜,从田头到餐桌,看似简单,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的过程。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可能造成不安全因素。因此,食品安全监管必须是“无缝”的。

  目前,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上主要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来明确监管责任。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则由贸发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则由卫生部门负责。

  尽管各部门分工不同,但他们都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协调运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整个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目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建立起一个健全例会和检查制度,并出台了全国首部《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逐步促进食品安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贸发局。

四环紧扣确保食品安全

  有人说“放心猪是养出来的”,讲的就是食品生产源头的重要性。厦门是一个消费城市,大部分农产品来自外地,为了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力图从源头抓起,不让有毒食品、不合格食品、疫病动物肉进入流通、加工、消费环节。近年来,农业部门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积极推行无公害产地认定,鼓励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上市。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均花大力气做好蔬菜农残检测、生猪“瘦肉精”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的检测。

  除了做好食品源头的管理及监管工作,农产品及食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同样没有被忽视。上半年,我市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了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共抽查了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如白酒、饮用水、肉制品、粮食制品、调味品等238家生产厂家的250批次产品。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我市工商部门进一步推进了食品安全制度。全市6个区工商局、33个工商所都建立了食品准入、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信用分类监管及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预警与应急预案,并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企业诚信自律机制,使市场开办单位和食品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也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链不可少的一环。针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等的食品卫生监管,我市已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存在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已先后完成了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了90%以上。

七大专项确保餐桌卫生

  今年8月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协同配合下,我市开展了针对食品安全的七项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今,我市的食品安全状况正在不断改善,全市食品安全监控指标大多好于去年同期,市民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也在不断增强。

  据悉,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四个月,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和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切实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及猪肉质量安全整治七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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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七项具体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饲料中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是否违规经营禁用兽药和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二是加强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三是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渔药使用的监管,建立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进出仓登记制度,对水产品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强对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的监测;三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监督抽查覆盖面,抓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的落实;查处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种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要求,对各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打击、取缔食品“黑窝点”;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必须在一个月内限期转产,到期未转产的予以取缔;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名单,区政府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监管范畴。落实公开承诺、岗前培训、整改完善生产条件、限制销售区域、加强监管等措施,规范小作坊生产。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清理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关,加强市场巡查,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查,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预警信息,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处理;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在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

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发放和审核制度,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工厂、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餐饮业对原料采购建立进货索证和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餐具抽检,落实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宰窝点,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宰杀病死猪的违法行为;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加大对违禁药物含量的监测力度,强化对染疫病死猪肉的鉴定,同时要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逃避检疫以及收购、运输和销售病死猪的违法案件;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或无省外准调证明生猪不许调运,无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肉品市场(超市)、肉品冷藏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业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及非法入境肉类等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

  单 位    电话

  工商局    12315

  质监局    2699555

  农业局    5351666

  卫生局    2050120

  海洋渔业局  5396300

  贸发局    5302757

  集美区    6214847

  海沧区    6056639

  思明区    2667114

  翔安区    7889963

  湖里区    5656640

  同安区    370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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