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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来水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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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价格(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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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水 |
15吨以内(含15吨)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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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以上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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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基建用水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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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用水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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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业用水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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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旅店用水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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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用水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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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用水 |
1.80 | |
说明:
1、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自二〇〇四年一月一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2、同安区工商企业用水价格与市区实行同网同价,民用水价格3年内暂维持不变,3年后实行同网同价。即同安区的工业、基建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吨1.30元调整为1.80元,民用水价格仍按每吨1.60元执行至2008年7月31日。2008年8月1日起民用水价格与市区实行同网同价。
3、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民用水(含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吨1.00元;工商企业用水每吨1.20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1.50元。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自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4、污水处理费按实际用水量计征。征收范围为城市市区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含自备水源取水)。
5、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单位(如酿造、罐头、饮料生产企业等),其污水处理费的计费量扣减产品含水量后计算,有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按实际污水排放量征收。
6、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生活费的市民,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每户每月减免8元水费,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园林局会同民政局商定。
详情请到水务集团各营业厅或拨打水务服务热线96303查询。
二、自来水费查询
三、自来水缴费方式、时间和地点
水费查询:可拨打24小时开通供水热线96303查询。
水费缴交:单位用户,可办理委托代缴代扣手续;居民用户,可选择到各银行办理一卡通代缴代扣或到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营业厅交现金(杏林、集美、海沧、同安的用户,可直接向当地的营业处查询水费;并直接向当地营业处缴交或在当地办理水费一卡通代扣手续)。
每月水费的缴交期限是当月31日之前。逾期未交的,每逾期一天另加收水费额3‰的滞纳金。
附:各营业厅地址、营业时间
厦门营业大厅
地址: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夏季8:00~18:00
冬季8:00~17:30
同安营业厅
地址:同安区新安路47~61号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集美营业厅
地址:集美区集源路14号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海沧营业厅
地址:海沧区海达路4号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杏林营业厅
地址:杏林杏东路48号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灌口营业厅
地址:凤泉中路对面统建房1号楼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