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工参保要有单位和真实身份 |
| 2008-08-28 09:44: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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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尹朝军执掌厦门商报新闻热线968820,解答了市民有关外来工参保的各类疑问。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打进热线,提出疑问。
来自湖南的陈女士询问,到厦门来当保姆,直接到主人家上班,没有通过任何家政公司的介绍,也并非任何一家家政公司的员工,她希望能够参保,却不得其法。尹朝军告诉陈女士,外来务工人员只能通过单位参保,像陈女士这样的情况只能到家政公司就职,再由家政公司帮助她办理相关手续。
陕西的冯先生说,十年前为了找到好的工作,他借用了其他人的身份资料,用别人的名义投保,现在才发现自己在就医诊治时存在非常多的困难,无法报销也无法使用医疗卡里的金额。专家说,这样的情况是不被允许的,不论办理医保还是其它社会保障,都必须以本人真实身份,否则后果只能自付。
还有一些读者询问,在厦门的单位参保,出差在外地时得了急性病,在外地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专家说,在外就医时按规定只有急性病才可以报销,如果是长期在外地居住,但是是在厦门参保的话要提供相应可报备的医院,实在是在报备医院中不能诊治的需要转院,必须提供转诊证明。
专家提醒广大来厦务工人员,必须找到单位办理医保手续,也必须提供相应的真实身份材料,如果有单位希望多给工资而不办医社保,一定要严词拒绝,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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