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不得随意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
| 2007-09-26 15:06: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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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结束劳动合同确定的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两条途径来完成。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在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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