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品牌建设有了路线图——《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解读
昨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了《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这是市委市政府首次以“大品牌”的概念,对我市社会、经济、文化各领域的品牌建设、发展和带动工作作出系统全面的指导与规划。《意见》的出台,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崇尚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氛围,必将在我市掀起新一轮的品牌建设高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拓展和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提高,各行各业面临国内外品牌的竞争更趋激烈。《意见》指出,我市要按照“好字优先、改革创新、精心运作、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大大培育和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促进全社会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