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1号备案事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备案
一、备案内容 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的备案。 二、设定备案的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七条。 三、备案材料 1、宗教活动场所对管理组织成员的备案申请函; 2、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 四、备案表格 无 五、办理机关 该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的市或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六、办理程序 1、宗教活动场所向其登记管理的市或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申请备案函; 2、市或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受理备案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备案申请人出具备案证明。 七、办理时限 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八、备案的法律效力 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四十一条予以行政处罚。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受理时间、办理机构、地点、监督机构和公示网站 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2、办理机构: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有关业务处(佛教事务:业务一处;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事务:业务二处;道教事务:业务三处)。 地址:厦门市仙岳路263号 电话:业务一处 5329877 业务二处 5329833 业务三处:8063089 3、监督机构: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电话:5329856 4、公示网站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网站:www.xmmzzj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