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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粘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因任职或就业单位发生变化的,须提供现接受单位公函,并提交已变更了的《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及其复印件。
4.因就读院校发生变化的,须提供现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和《录取通知书》。
5.因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离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重新办理在华停留手续。
6.因居留事由等情况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居留许可,并按申请居留许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因领取新护照的,按持新护照申请居留许可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