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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粘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申请F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须提供接待单位和一类授权单位出具的公函(应注明聘用期限等内容)。
4.申请对象第一类人员申请F多次入境有效签证,还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5.申请对象第二类人员申请F多次入境有效签证,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任职证明,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证明。
6.申请对象第三类人员申请F多次入境有效签证,还须提交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证明或厦门市人事局出具的“引进海外专家证明书”和留学人员工作证。
7.申请居留许可,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8.申请对象第四类人员应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婚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领馆认证。
9.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居留许可,须提供地市级以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者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发的健康证明或者健康确认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