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事项名称及编号
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厦档C04号)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3项;
三、备案材料
申请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
四、受理机关
厦门市档案局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经单位领导人审查批准后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二)本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出具相关备案证明。
六、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八、受理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机构及地址、联系电话
厦门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
联系电话:5080040 5036035
(二)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夏季)15:00-17:00(冬季)
(三)监督机构
厦门市档案局办公室(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
联系电话:5080043
(四)公示公开网站:厦门市档案网站:www.da.x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