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国际化海湾型城市,我市结合实际,出台《厦门市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以“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支撑保障”为框架,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力争到2030年,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可持续城市更新路径。
三、工作进展
起草单位市住建局先后多次书面征集市城市更新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均予以采纳或沟通达成一致,并通过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修改意见。此外,《实施方案》还依法依规履行政策性文件审查,包括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和市政府研究同意,8月4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四、范围期限
《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支撑保障三个部分。
(一)重点任务。明确了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九大重点任务及其主要内容: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高标准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推动都市产业增容提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二)实施路径。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完善城市更新规划计划实施体系、强化城市设计引导、推动项目落地、建立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等,形成我市城市更新的实施路径。
(三)支撑保障。通过健全投融资支持、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审批许可制度、加强组织实施等,为城市更新实施提供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
六、注意事项
《实施方案》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城市更新是指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宜居水平、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优化公共空间品质、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等为重点,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持续改善的建设和管理活动。
八、联系方式
厦门市住建局 0592-2226762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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