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与厦门发展”理论征文选登3
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的厦门,农业产业化建设具有明显的优势,发挥着龙头带动作用。厦门农业产业化虽然已经发挥重要的作用,但还处在初级阶段,必须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厦门城市化的阶段性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而农业产业化及与之相辅相成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则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组织形式。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厦门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深远意义。

目前厦门已涌现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全省处于明显的领先地位。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从刚开始的一家门店发展成为占据厦门市半壁江山、福建省规模最大的猪肉销售企业。图为银祥生猪屠宰生产线。
【名词】
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它实质上是指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完整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是通过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把贸、工、农和产、加、销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平均利润规律在农业领域发生作用,让农民成了平均利润的分享者,农、工、商各方、各环节由此形成了“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是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
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是:把城市与乡村逐步发展成为统一的经济社会系统。这个统一的经济社会系统,在生产、流通、消费、社会、文化、居民点分布等方面,把城市与农村紧密联系在一起,它是一个不同于城市与农村各自独立的经济社会结构系统的新型结构系统,当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农村的内部联系以及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外部联系,将逐渐让位于城市与农村的各个一体化要素范围内的联系,从而,逐步形成了把城市和农村联结起来的统一的、完整的系统范围内的联系。这就是城乡一体化的特定含义。
■许经勇
厦门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不仅工业化、城市化始终走在前列,农业产业化也具有明显的优势。很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总结厦门农业产业化所走过的道路,探索持续健康发展的方向,以充分发挥厦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龙头带动作用。
农业市场化与农业产业化
提要:发展农业产业化与农民专业合作化,应以农业市场化改革成果的家庭承包制为基础和出发点。
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未的厦门农村微观经济体制改革,把农户塑造成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即家庭承包经营。当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的时候,又会越来越明显地感到,仍然需要解决客观上存在着的矛盾:即农业比较利益偏低与价值规律调节方向的背离,以及分散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的不相适应,使农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农业产业化是根据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大规模组织分工分业生产,把分散的家庭经营纳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把分散独立的许多生产环节融化为社会生产总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以缓解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农业产业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当前提出创新厦门农村经济组织系统,发展农业产业化与农民专业合作化,应当特别强调以家庭承包制为基础和出发点。离开了家庭承包经营就谈不上有效率的农村经济组织系统,这已经被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所证明了的。厦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合约有多种存在形式,其中的一种基本形式,即“公司+农户+基地”的合约模式,这种模式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协调和稳定公司与农户的合约关系,进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的程度,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建立在维护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
农业产业化与贸工农一体化
提要:农业产业化就是农业产业系列化,即把农产品升格为一个系列,使农业成为包括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在内的完整的产业系列。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起来,缓解市场风险与农业比较利益偏低的状况,改变长期存在的产加销脱节、农工商分离的状态,厦门农村一部分地区便逐步打破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与经营形式,向着“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方向发展,从而逐渐升华为农业产业一体化这样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比较严谨地说——农业产业化就是农业产业系列化,即把农产品升格为一个系列,使农业成为包括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在内的完整的产业系列。
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要培育有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纽带,其经济实力的强弱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目前厦门已涌现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在全省处于明显的领先地位。截止至2008年初,厦门已拥有7家国家级、11家省级、3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拥有中国名牌产品4个、中国名牌农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4个。2007年厦门32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产值119.84亿元。
厦门农业产业化在福建省发挥领先带头作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科学地选择农业产业化的主导产业。厦门3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除了个别企业外,基本上都是从事以食品为核心的产业系列,绝大多数都是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企业。
厦门农村城市化程度远远超过福州和泉州,全市可供农业用地极其有限。厦门市委、市政府因此选择了“两头在厦、中间在外”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充分发挥厦门农业产业化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所谓“两头在厦、中间在外”指的是,厦门重点发展高科技种苗业和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加工销售企业,而把占地较多的种植业、养殖业放在厦门辖区以外,大力支持厦门龙头企业在周边地区建设农产品商品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农业产业化与农民合作专业化
提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处于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市场中介组织。
从总体上看,目前厦门农业专业化、集中化、社会化程度都比较低,农户与龙头企业的联系较为松散,在实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因势利导地形成处于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中介组织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20世纪90年代以来,厦门农村那种分散的农户经营暴露出许多的问题。要解决问题,从厦门实际出发,除了依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必须借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打交道,将会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民的代理人,可以提高其在交易过程中的谈判能力,也更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当前,厦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为了补充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尚无法发挥的作用。随着厦门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承担的功能,还会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
农业产业化与城乡一体化
提要:促进城乡产业互动,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环节。而在城乡产业互动中,农业产业化起着主导作用。当前厦门农业产业化还处在初级阶段。
城乡一体化是厦门城市化的目标。城市化表现为有形城市化与无形城市化两种形式。厦门当前正在进行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说到底,就是为了启动无形城市化,强化无形城市化,改变有形城市化与无形城市化之间的不协调状况,以利于促进厦门城市化的健康发展。目前厦门已经呈现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态势,即有形城市化在一些工业化迅猛发展的地区(如海沧、集美、翔安等),正在有效地带动无形城市化。而翔安区的马塘村,则是厦门无形城市化的典型。
促进城乡产业互动,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环节。推动城乡产业互动,关键在于找准能够实现城乡产业互动的特定产业。大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业、都市农业、乡村旅游业、配套工业等互动产业。从厦门实际出发,发展“休闲农业”、“都市农业”极具有利条件。而在城乡产业互动中,农业产业化起着主导作用。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建立风险防范与利益共享机制,不断增强城乡产业互动的力量。
要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城乡经济社会分工的内容和形式,缩小城乡之间历史形成的经济社会差别,就必须逐渐实现农业产业化与农工商一体化。在贸工农一体化基础上形成的农工商综合体组织,具有综合性解决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问题的物质条件和财政条件,使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社会经济文化差别逐步地消失。这是最终完成厦门农村经济社会改造的必由之路,而目前我们距离这个目标还相差很远。因为当前厦门农业产业化还处在初级阶段,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还很松散,还谈不上是完整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到:十七大报告为何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纳入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完全可以这样说,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终于找到如何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的重要途径。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