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年8月,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了《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创新十条”),得到了很好的反响,园区企业纷纷表示“创新十条”的出台,为园区企业的创新发展注入了十足的动力,必将进一步激发园区企业的创新活力。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施立华女士做客政府网,解读“创新十条”的相关问题,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主持人

  施副主任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施副主任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创新十条”的出台有什么重大意义,谢谢!

施副主任

  创新十条的出台旨在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激发高新区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园区企业创新发展,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走向更高端的地位。体现了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迈向更高水平的决心,也为高新区加快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主持人

  请您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此次出台的“创新十条”有什么特点?

施副主任

  有新意、有诚意,而且接地气,这些是“创新十条”的重要特点。十条措施条条都是干货,含金量都很高,扶持力度大、直击企业创新“痛点”,涵盖了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环节,全方位满足企业创新发展的需求。

主持人

  那么“创新十条”具体是从哪些方面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呢?

施副主任

  “创新十条”扶持范围广,涵盖企业创新发展中的技术、人才、金融三大创新要素,如“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申请与维护”、“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合作”、“引才用才”、“股权投资”、“并购”等方面,全方位满足企业创新发展的需求。

主持人

  请您跟大家详细讲解一下这十条措施。有什么比较突出的亮点也可以跟大家谈谈?

施副主任

  “创新十条”中的多条措施都是在省市已有的补贴或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加大扶持的力度,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首先,强调多角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一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在获得市研发费用补助金额后,高新区给予企业60%的配套奖励;

  二是鼓励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企业在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财政资助后,最高可享受400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200万(企业技术中心)的高新区奖励;

  三是在支持企业引才用才方面,重点突出对企业各层次人才的奖励,并根据各级人才实际需求进行分类施策。譬如,对高级人才,按其对高新区的财政贡献予以奖励;对骨干人才等,重点聚焦其普遍面临的住房难问题,给予住房补贴,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四是注重发挥金融的作用,让金融“活水”滋养企业创新。如鼓励并购方面,“创新十条”提出,对企业并购境外和境内市外企业,分别按并购金额的8%和4%予以奖励。

施副主任

  其次,将专利维护纳入扶持。创新活力的迸发,有赖于完善的知识产权创造、维护体系。在鼓励企业申请专利的同时,还从企业需求出发,强调专利的维护,特别针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维护年费进行补贴。“创新十条”中对专利权人为高新区企业且截至申报本项补贴时处于有效状态的授权发明专利(包括中、美、日、欧及PCT发明专利等),给予对应专利权人企业每个专利上一年度维护年费金额的40%作为补贴。

  再次,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巨大的智力资源和科研优势,“创新十条”强化了企业借助“外脑”的积极性。对企业与本科(含)以上高校、国家/省/市级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合作设立专业或者定向培养全日制专业人才、共建研发平台,每家企业可获得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贴。

  最后,高新区加大力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十条”对首次备案为市级高企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对市级高企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高新区再给予20万元的配套奖励,即符合条件的高新区高企最高可获得市区两级共计45万元的奖励。此项政策的奖励力度是目前厦门市各区中最大的。

主持人

  确实是一个力度空前,而且创新性十足的政策,那么这么好的政策,到底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呢?

施副主任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火炬高新区、配合高新区各项工作,且税务、环保、消防、安监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可以根据每条措施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主持人

  刚才您在解读政策措施时提到了“截至申报本项补贴时处于有效状态的授权发明专利”才能享受补贴,这是指什么样的专利呢?

施副主任

  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指的是在政策申报开始时,专利权未过期且有缴交年费进行维持的发明专利。假设2018年3月1日开始受理2017年的专利维护费用补助,那么可以享受补贴的专利指的是在2017年度有缴交维护费用,且在2018年3月1日时专利权未过期的发明专利。

主持人

  措施中提到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指的是什么?

施副主任

  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进行加计扣除备案的研发费用,具体额度以税务备案表为准。

主持人

  措施中提到的“高级人才”如何界定?如果企业聘用的高管是外籍人士,是否享受此项政策?

施副主任

  高级人才指的是企业聘用的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高于40万元(含)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相关人才可到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打印《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可凭表中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栏目的金额作为高级人才界定依据。此项政策对高管无国籍限制,只要该人才符合“高级人才”认定标准即可申报。

施副主任

  高级人才指的是企业聘用的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高于40万元(含)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相关人才可到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打印《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可凭表中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栏目的金额作为高级人才界定依据。此项政策对高管无国籍限制,只要该人才符合“高级人才”认定标准即可申报。

主持人

  措施中对于骨干人才住房补贴的金额,应如何计算呢?

施副主任

  “创新十条”中关于人才住房的补贴有两种:租房补贴和购房贷款补贴。

  一是相关人才租房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以3000元(含)/2000(含)元为上限,实际租金超过上限,按上限支付,实际租金不超上限,按实际租金支付。

  二是相关人才在厦购买首套房的,按每个月实缴购房贷款还款额的45%给予补贴,以3000元(含)/2000(含)元为上限。

主持人

  “创新十条”将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和兑现?

施副主任

  “创新十条”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在2018年度陆续在官网上发布相关条款的受理通知,兑现企业2017年度取得的各种资质、奖励和扶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续关注高新区官网,及时进行申报。

主持人

  非常感谢施副主任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