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晓梅女士做客政府网,介绍厦门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情况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任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任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市政府网站平台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制度,是在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被誉为“东方经验”。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厦门港航调解中心的成立背景,谢谢!
任副局长
厦门港深入学习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厦门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构建港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涉港、涉航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第一道防线,把和谐稳定作为港口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副局长
厦门港作为全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已发展成为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全国四大邮轮运输试点示范港之一,是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和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的主要载体。
任副局长
全港建成生产性泊位175个,主航道满足20万吨集装箱船舶与20万吨级散货船舶组合双线通航要求,具备接待全球最大型集装箱船舶和最大国际豪华邮轮的港口条件。丹麦马士基、地中海航运、法国达飞、中远海运等全球前20名航运公司均在厦门港设立了分公司或代表机构,并开通至世界各主要港口集装箱班轮航线。
任副局长
改革开放以后,厦门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逐步加快,从1983年开始集装箱业务,到2000年在第一个“17年”完成年集装箱吞吐量100万标箱的突破,到2017年经过第二个“17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00万标箱的突破,并超越高雄港,位列全国第7位、全球第14位。
任副局长
但与此同时,随着港口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叠加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经贸摩擦加剧,港航领域矛盾纠纷呈现出增长态势,亟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建设和谐稳定的平安港口,构建开放合作的发展氛围,保障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夯实港口高质量发展基础。
主持人
那么,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具体是什么时间成立的呢?在成立之后,具体又是采取什么样的运作机制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任副局长
厦门港航调解中心于2016年筹建,2017年正式挂牌成立。在市自贸委、市司法局、厦门海事法院、厦门海事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我局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积极践行人民调解工作理念,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创新依托行业组织厦门船东协会组建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成为福建省首个依托行业组织力量开展行政与民商事调解的多元化调解组织。
任副局长
该中心工作制度及办公设备等全部按照司法调解中心的标准落实,办公场地、人员经费由我局提供支持,保证调解工作的持续有效运行。调解队伍由36名资历深、经验多、德行好、威望高的专家组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在厦门港辖区范围内涉港、涉航民事纠纷调处,提供涉港、涉航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承担我局委托的厦门港行政调解工作。同时,我局设立厦门港口行政调解委员会,为港航调解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培训,参与疑难案件的研讨。
主持人
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已成为解决基层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在众多的人民调解组织中,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有哪些工作特色呢?
任副局长
厦门港航调解中心致力于创新调解协调机制,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一是建立海事纠纷调解对接机制。与厦门海事法院签订“区域性海事纠纷调解机制共建协议”,强化诉前调解和诉中关于法律指导、程序对接、效力确认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和谐平安港口城市,提升厦门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及东南沿海海事、海商纠纷解决的能力。
二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按照“宜调则调、宜诉则诉、相互配合、自愿平等、便民利民”原则,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工作。
任副局长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互动。根据调解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难点问题组织共同研讨,加强业务交流,提高调解能力。联合福建省海事技术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厦门船东协会、厦门市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开展福建海商海事领域事故处理研讨交流,分析海事法院裁判案例,从案件审理的角度解读证据提供和审判依据,向港航企业阐明热点问题的司法考量,为涉港、涉航法律问题提供指导建议。
任副局长
四是建立港航调解与法律法规宣传衔接机制。作为公益性行业调解组织,免费为当事人调解纠纷的同时,同步开展法律援助法规宣传,主动提供涉港、涉航矛盾、纠纷解决咨询服务。
主持人
那么,厦门港航调解中心的调解工作又具有哪些特点呢?
任副局长
厦门港航调解工作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地域范围广,覆盖了厦门、漳州和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市一区”,只要矛盾纠纷其中一方是这些地方的,都可以是本中心的调解案件受理范围。
二是业务类型多,调解案件涉及员工劳务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船员伤亡赔偿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合同纠纷等近10类纠纷。
三是专业性强,调解案件处理依据既涉及国内法律法规,也涉及国际公约、规则、惯例等。
任副局长
根据厦门港航调解的特点,我局着力打造根植行业、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的调解中心。
一方面强化队伍建设,从行政机关、港航企业、航海院校、律师事务所、港航相关协会等多方面严格挑选调解员,实现调解员队伍既有法律、港航领域的专业人才,也有海务、机务、劳动人事经验丰富的长期一线工作实务人员,实现调解工作兼备专业性和实务操作性。
另一方面着力降低调解成本,通过依托社会组织实现公益运作,免费为港航企业调解矛盾纠纷,减轻涉调双方成本,更加有效地在一线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上交或进入行政、司法程序,提升调解效果和社会效益。
主持人
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厦门港航调解中心自挂牌成立以来,都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任副局长
2017年以来,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受理调解案件共48起,成功调解案件42起,调解涉及总金额约1886万元,调解成功率达87%,低成本、高效率的运作模式,以情感人、以理动人、以法服人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得到了港航业界的肯定。
任副局长
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是《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在港航领域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通过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早息争,把涉港、涉航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了厦门港的和谐稳定,其港航法律服务功能走在了福建乃至全国的前列,进一步凸显了厦门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服务中心地位和东南沿海海商海事纠纷解决的重要作用,是强化厦门国际航运中心航运要素集聚的一项创新举措。
主持人
“港航调解”受理的案件地域广、类型多、适用的法律条款多且复杂,能否请您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任副局长
案例一:2020年8月18日,山西大同女游客Z某参加旅行社组团来厦门旅游,参加额外自费项目水上游时,在码头登船时不慎失足落水,被及时救起并送医院诊疗,康复出院时Z某向船方提出索赔金额20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请求厦门港航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人员分别向双方了解旅行社及船舶旅客意外投保情况、住院期间具体医疗及相关费用开支情况、Z某身体状况及与落水事件关联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采用“背靠背”方式,从“情”“理”方面反复耐心沟通,积极协调,最终双方达成40100元的补偿协议。
任副局长
案例二:2021年11月,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受某地海事法院委托对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事情源于厦门某船务公司于北方港口承运一票货物前往泰国,抵港卸货时发现部分货物短少,货物保险公司赔付短少货款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向提单签发人、实际承运人、船舶代理三方提出索赔金额45775美元。
调解人员首先对保险合同、货物运输提单、船舶大副收据、保险赔付凭证、权益转让书等涉及纠纷各方权利义务的凭证、材料进行分析、研究,鉴于该案件金额虽不大,但具有案件涉外且牵涉当事人多、货物承运涉多层转手、保险代位求偿等复杂情况。厦门港航调解中心精心制定调解策略,经多方反复沟通,阐明时间效益和谈判利益风险等利害关系,2021年12月底,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涉及货物短少的相关责任方共同赔偿货物保险公司25222美元,案结事了。
主持人
好的,谢谢任副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厦门企业(网友)
哪些单位(或自然人)可以向厦门港航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任副局长
只要当事人一方单位(或自然人)在厦门、漳州地区,发生港口、航运或与其业务相关的矛盾纠纷,都可以向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苏先生(网友)
厦门港航调解中心调解纠纷收费吗?
任副局长
厦门港航调解对当事人不收取费用。
陈小姐(网友)
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任副局长
在厦门港航调解中心主持调解下,双方(或多方)达成和解意见的,制作并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当场履行的,事结案了;调解协议中确定的权利义务未当场履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中心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确认,确认后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厦门海事法院强制执行。
主持人
非常感谢任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