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海洋渔业执法紧紧围绕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要点和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解决了一批危害海洋生态和破坏渔业资源的突出问题,为我市海洋生态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一直以来,厦门海洋执法工作得到广大媒体朋友的关心和支持,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林国忠先生做客政府网,介绍“海洋渔业执法”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林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海洋渔业执法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好的,海洋渔业执法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海域、和谐海域、平安海域的目标,积极开展海上执法工作。
第一,集中力量解决破坏破坏渔业资源的突出问题。以“中国渔政亮剑”行动为牵引,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针对性实施相应整治措施。
一是大力整治电鱼行为。坚持采取常态巡查与错时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市区联合和部门联动相结合等方式,坚持从销售源头遏制制售电鱼工具行为,并积极推动建立禁渔期、禁渔区电鱼行为“行刑衔接”机制。
2018年以来,共查获电鱼船31艘,取缔非法制售电鱼工具窝点1处,成功将一名暴力抗法的电鱼人员移交海警部门处理。其中,2018年9月2日查扣厦门有史以来最大2艘电拖网渔船,现场查获渔获物1100余斤,有力震慑、打击电鱼违法行为。
二是坚决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坚持从源头抓起,深入渔港、澳口开展摸底排查,突出伏季休渔和敏感海域管控,强化海陆联动和部门联动,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018年以来,查获大马力涉渔三无船舶3艘,没收拆解涉渔三无船舶29艘。
三是坚决整治拆除违规渔具。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清理“绝户网”等违规渔具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开展“清网”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执法钩机船优势对“绝户网”等违规渔具进行拉网式拆除,重点突出对长袖定置网、非法捕捞鳗苗网具的清理整治。2018年以来累计拆除鳗苗网、长袖定置网260余张。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养殖、捕捞花蛤苗行为。积极争取漳州、莆田、福清等地渔政执法部门支持,持续采取海上屯兵、专项打击和依举报突击等措施,强力打击非法养殖、捕捞花蛤苗行为。2019年,查扣的涉违法养殖、捕捞花蛤苗船舶26艘次,相较于去年68艘明显下降,我市非法养殖花蛤苗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提升渔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渔政亮剑”和福建海洋“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奋发有为的姿态落实渔政执法职责。
一是持续强化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召开海洋伏季休渔监管执法工作部署会,广泛宣传,浓厚氛围盯住重点,严控渔船。采取“两清两定”和“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的办法加强渔船管控,同时加大海上巡航巡查力度,严防渔船私自离开伏休点提前开捕。同时,创新机制,强化执法,严查违反伏季休渔行为。5月1日以来,已累计查扣违法捕捞涉渔船舶22艘,清理拆除非法捕捞网具及设施428件(套),双随机抽查伏休渔船20艘(均在港执行伏休),我市伏休秩序总体保持平稳。
二是持续强化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为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促进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规范管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的方式,查获无证经营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花鳗鲡6尾、大鲵6尾,冠螺、虎斑宝贝等制品106件,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中国鲎236尾,救助海龟59只,查处未经批准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1起。
三是持续强化近岸海域养殖管控。我局执法支队不断加强日常海域和岸线的巡航巡查,突出养殖回潮重点监管区域的巡查和执法,及时发现零星养殖回潮情况,采取“打早打小”的理念,利用执法钩机船,及时清除,将新增养殖情况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我局执法支队以全市养殖彻底清退大局为重,不推诿,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各区开展整治工作,协助拆除各类违法养殖设施。2018年以来,累计拆除各类非法养殖设施260余亩、插杆200余根、铁框近500个、网箱216格,确保我市近岸海域环境提升,彻底终结了厦门辖区海域网箱养殖历史。
四是有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在指导各区渔业执法机构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继续拓展市、区联动渠道,推进检打联动机制,推进产地准出制度、“一品一码”追溯体系构建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提升广大市民群众对产地水产品质量的满意度。2018年以来,共开展产地执法检查宣传116次,检查养殖场、育苗场231家次,有效监管辖区水产品生产、养殖、用药情况,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三年均为100%。
同时,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为抓手,狠抓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2019年来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1次,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保持平均每周2次以上执法检查频率;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689批次。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将3起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均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近年来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2019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农业农村部对我市流通环节水产品开展例行监测,合格率为100%。
五是坚决落实渔业安全监管,保障生产安全。全市共有在册渔船1411艘,其中捕捞船763艘,捕捞辅助船12艘,养殖船626艘,其它船舶10艘。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开展渔业大检查,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积极防御台风,确保全市渔业人口和高崎渔港避风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实施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项目,为厦门市1400多艘渔船提供船位监控和安全保障。2018年以来,我局执法支队累计登船检查2000余艘次,办理渔船港航安全类案件38起,充分保障了我市渔船渔业生产秩序安全稳定。
第三,加强海洋管理的领导和协调能力。为加大海洋综合执法力度、服务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维护海上开发秩序、保障海上安全有序,我局坚持以“海上执法一起抓,问题处理再分家”的原则,以共同保护海洋与渔业资源为目标,通过市海管办平台,不断加强海洋管理的领导和协调能力,积极牵头组织海事、港口、边防、海警等我市涉海部门,推动“一个口子对外”联合执法模式,充分发挥聚合力量,开展打击非法采运砂、侵占通航水域违法捕捞、涉海旅游整治、春运安全保障等系列专项联合行动,有力解决我市海洋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
一是实施海上封锁,严打非法采运砂。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公安厅福建海事局关于印发开展联合打击违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整合海上执法力量,成立我市打击盗采海砂工作专班,自2017年4月以来,开展非法采运砂联合执法行动共9期近200余天,在东部海域沿澳头至五通,西部海域沿公务码头至嵩屿码头设置拦截线,实施海上全面封锁,同步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对非法涉砂船舶实行“一案多查”,形成打击合力。
二是实施综合管理,确保春运通航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春运工作精神,协调各成员单位,针对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值班执法、联合执法、专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综合管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了春运期间我市通航海域的安全畅通。
2019年春运期间,各单位共出动执法车辆25车次、船艇172艘次,人员865人次,登临检查船舶131艘次,检查水路客运企业4家次,检查港口码头49家次,有效地保障厦金航线客船1292艘次,发放宣传册373份,发布安全信息6101条,查扣违法捕捞船舶9艘,查处并纠正海上交通安全违法违章行为12起,劝离钓鱼船、渔船等碍航船舶26艘次,清理碍航渔网61件(套)、铁锚7个、泡沫浮标8个、网绳1600余米。
三是实施海陆联动,规范涉海旅游秩序。通过不断优化联合执法组织、巡航和处置方式,逐步形成海上围堵封锁和沙滩源头打击相结合,联合整治和常态化巡查相结合,专项整治和加大宣传相结合的长效整治机制,有效治理我市海上摩托艇、快艇及渔船等非法载客项目,逐步排除涉海旅游项目安全隐患,不断规范我市涉海旅游经营秩序。
2018年以来,牵头思明区、湖里区、市体育局、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局等单位,共开展6次涉海旅游联合整治,登临检查船舶150余艘次,查处各类违法船舶40余艘次,拆除违法网具300余件,成功制止并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非法占海行为11起,清理五缘湾内泡沫竹筏20余艘,罚没冠螺仿制品、共享单车、太阳伞、玩具等其他物品若干。
海上综合执法目前的难点和问题主要有哪些?
当前我市海洋渔业执法仍面临较为严峻形势。海域养殖设施清退工作进入关键期,海上非法捕捞现象仍较为突出,厦金敏感海域管控也仍需高度关注。海上执法仍面临四个重点问题:
一是非法捕捞问题。当前海上非法捕捞行为仍较为突出,呈季节性规律,比如冬季非法捕鳗苗、春季非法采捕花蛤苗。违规网具仍然存在,禁用渔具和挤占航道锚地违规设置网具等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涉渔三无船舶问题。我市小型乡镇涉渔船舶众多,管控难度大。
三是非法电鱼问题。我市非法电鱼行为呈现夜间多发、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等特点;
四是敏感海域监管难,易引发涉渔事件。
海上综合执法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解决和提升执法水平?
我们将主要打好三项海上综合执法“攻坚战”。
一是打好海域退养攻坚战。健全完善市区捆绑、海陆联动的执法机制,积极配合各区做好历史遗留养殖区域的清理整治和历史遗留养殖清退。
二是打好打砂整治收尾攻坚战。落实打砂专班制度,密切与海事部门联动,牵头开展厦泉联合、厦金协同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行为,确保厦门海域非法采砂不反弹,
三是打好打击电鱼攻坚战。分析研判电鱼船的主要停泊区、电鱼行为的主要时段和重点海域,掌握特点规律,加强巡查监视,一旦发现电鱼迹象,迅速组织打击;进一步加强与各区渔政执法机构、海警、公安等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与海警、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案件移送机制,推进禁渔期、禁渔区电鱼行为“入刑”,支持推动对电鱼行为人实施恢复渔业资源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好的,谢谢林副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今年小嶝外海还有人养殖紫菜,请问现在不在新机场造地范围吗?
翔安海域的养殖设施将在明年底前完成清退工作,小嶝海域的养殖设施也在清退范围之内。
非常感谢林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