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02-28)

  (2008年2月27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杜明聪副主任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在中共厦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又好又快地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促进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大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省、市委的重大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再上新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又好又快地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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