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作《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0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35件,审结37405件,分别比上年上升6.29%和6.77%;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536件,审结6139件,分别比上年上升7.69%和6.64%。
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再审案件4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占全年生效判决总数的0.053%,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23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年自查违法违纪人员1人。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年来,全市法院以调解(含撤诉)方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占47.32%,执行案件自动履行与执行和解率达50.07%。
朱珍钮表示,2008年我市法院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大局有新作为,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司法改革有新进展,司法能力有新提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宽严相济促稳定
去年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109件5708人,审结3032件4830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449件,审结449件。继续严厉打击杀人、伤害、爆炸、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对抢劫、抢夺、盗窃、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结上述案件2124件,判处罪犯3230人。
全市法院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其中判处缓刑617人,占判处总数的14.86%。对1270名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或假释,促进罪犯的改造。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努力实现教育转化。
服务大局促发展
去年全市法院围绕发展大局,主动将审判工作融入到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2011件,结案标的金额37.79亿元。审结买卖、借款、房地产开发经营、票据等合同纠纷案件6523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审结股权转让、承包、兼并、重组、破产等纠纷案件1302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审结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纠纷案件44件,积极为重大片区开发建设、园博园建设和环东海域综合整治提供司法保障。
加强对“三农”案件的审理,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涉及农产品生产、流通、购销等纠纷案件805件。
司法为民促和谐
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关注民生问题,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去年全市法院认真审理好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共审结2797件。依法审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纠纷案件,共审结5644件。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结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874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等957万多元。
完善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审查、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全年共对2387件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43.13万元,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能平等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