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永星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2007年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33人,提起公诉4704人。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2527人,起诉2762人。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深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方式改革。完善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及时介入疑难复杂案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捕诉衔接工作,探索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
深入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未成年人案件中试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要求有合适的成年人在场。去年全市有4个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或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坚持开展刑事检察建议、送法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协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探索诉讼监督新思路
2007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6件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案件46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人。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监督,以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为重点,共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线索32条,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15件。
探索诉讼监督新思路,增强工作活力。实行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答疑说明制度,逐案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取得共识,减少复议复核,优化法律监督环境。
宽严相济化解矛盾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从机制上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下发了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意见,建立了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试行了轻罪案件不捕直诉、刑事和解等做法,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查程序的适用,实行量刑建议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依法从宽法律政策的落实。
努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去年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72件次。采取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在立案和结案后分别当面听取申诉人意见的“四定、两见面”做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上访106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自身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三类案件”进行监督评议,“三类案件”一律进入监督程序,去年共对5个符合条件的案件启动监督,促进依法规范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