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辱检察使命 不负百姓重托
(2008-02-26)

  六位市人大代表全方位解读检察院工作报告

  【核心提示】

  昨天下午,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林永星作了《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是我市检察工作备受瞩目的一年,我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还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奥运会,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此,本报记者特邀6位市人大代表全方位解读《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展望未来的检察工作。

  【看点】

  探索实行“五个不轻易”,即处理涉及企业的经济案件时,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在全省率先成立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室”,实行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审理制度,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协助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在校生开展犯罪心理矫正;以及实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等,这一系列检察工作创新和工作亮点,充分表明我市检察机关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工作实践与时俱进,全面发展充满活力。

  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福炎:

  服务大局有力 执法思想端正

  去年市检察院在厦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各方面工作整体推进,主要体现四方面。

  一是服务大局有力。能够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抓住检察工作与全市经济工作的结合点,紧紧围绕市委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平安厦门”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工作首位,保持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和伤害等多发性案件的力度,依法查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为百姓生活创造了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是检察改革突出。在先后听取了市区两级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后,深刻地感受到了两级院锐意改革的精神。两级院结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等方面深化了改革,突出了工作发展点,做强了特色,做出了亮点。如思明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室”,实行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审理制度,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协助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在校生开展犯罪心理矫正,这些做法在全省均属首例,既体现了创新进取的精神,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队伍素质良好。在工作中重视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班子建设,并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头戏”,带出了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从市区二级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检察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的不同业务竞赛中取得了多项佳绩,如思明区检察院的颜煜群同志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全员岗位练兵中取得“十佳办案能手”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的荣誉称号,湖里区检察院也被授予了“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的荣誉称号。

  四是执法思想端正。体会最深的一点是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均体现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检察机关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对代表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反馈,还深化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了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参加检察业务活动等做法,拓宽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湖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美丽:

  工作卓有成效 特色亮点突出

  我认为可以用“卓有成效,特色突出”八个字来评价我市检察工作。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不辱职责使命,不负百姓重托,具体体现在:

  一是服务大局,维稳工作扎实有效。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大案要案,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多环节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推动了“平安厦门”建设。

  二是打防结合,查办职务犯罪重点突出。针对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在查处犯罪的同时,做好同步预防工作,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深入,较好地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从报告中所反映出来的相关数据看,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6件83人,这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是扎实的,成果十分明显。

  三是从严治检,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检察机关在党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立足检察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跃上新的台阶。我们湖里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2名干警获得全国性的荣誉称号,3个全省业务竞赛第一,23个集体、3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说明了我市检察机关抓队伍抓基层抓素质的成效是显著的。

  四是检务公开,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力度加大。两级检察机关向市、区人大常委会共作了18次工作报告、述职报告和专题报告;院领导亲自挂钩联系人大代表;试行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改进和完善检务督察机制;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化检务公开等等做法,体现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接受监督的工作越做越实。

  五是亮点频出,检察改革创新成果瞩目。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试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五不”做法和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室”,这一系列检察工作创新和工作亮点,充分表明我市检察机关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工作实践与时俱进,全面发展充满活力。

  衷心希望我市检察机关能积极应对当前新形势,始终如一地坚持以“一心为民”的思想谋划检察工作,不断增强为民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全面正确地履行检察职能,特别是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坚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亲民近民”,不断密切与人大代表、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交给人民一份满意的答卷。

  厦大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宋方青教授:

  认真履行职责 促进社会和谐

  本次报告让代表们更加真切感受到我市检察机关在维护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特有作用,具体体现在:

  认真履职,成绩显著。去年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增强人权保障和监督意识,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实行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答疑说理制度,逐案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等,让权力阳光运行。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涉检信访排查化解、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等工作,依法查处了一些关系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

  亮点频出,促进和谐。去年,我市检察机关亮点频出,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试行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有效地消除司法人员和未成年嫌疑人之间的障碍;在受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时,将未成年人从成年人中剥离开来,单独制作公诉词和起诉书,单独起诉,从而使司法者最大限度地营造适合青少年的诉讼方式及庭审氛围,有利教育和感化未成年人;推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不起诉制度;在全省首创未成年人检察室,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同一组人员从头负责到底,实行捕、诉、访一体化的审查模式。

  同时,检察院还建立了不起诉决定后的定期跟踪回访制度,还给他们发放联系卡和劝诫书,与未成年人及家长、学校建立长期的帮教关系,引导未成年人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这些努力,推进了检察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

  改革创新,谋求发展。我市作为沿海发达地区,检察工作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这需要在现有的成绩上不断积极探索,其中必须重点研究促进社会和谐的课题。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一个崭新的时代课题,检察机关要立足于新形势,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已经或者可能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从理论上做出回答。要不断思考和把握服务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不断通过司法实践进一步促进政策、理论的运用和贯彻。

  厦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张玉生:

  关爱未成年人 接受群众监督

  本次报告内容全面,数据详实,从六大方面介绍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所反映出的工作成绩值得肯定。纵观整份工作报告,所体现出的工作亮点不少。

  亮点一:检察工作顾全大局,以经济发展为重,在开展预防犯罪与打击犯罪两项工作的同时,积极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报告提到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不轻易传唤负责人、不轻易冻结账户、不轻易查封账册、不轻易扣押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这“五不”充分体现了检察工作的本质,打击犯罪并非检察工作的最终目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才是检察工作的本质任务。报告同时提到的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发展重点,抓住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充分体现了检察工作以经济发展为重,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很大贡献。

  亮点二:对未成年人十分关爱。市检察院能够总结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室”,通过教育谈心式讯问、分案审理制度、跟踪帮教制度等一些人性化的措施再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还在未成年人案件中试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争取更多的悔过再造机会,这些工作都非常细致深入,实属不易。

  亮点三: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检察工作做得好坏,关键在于群众满不满意,除了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外,还要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适时通报工作部署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一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争取群众的支持,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05年10月26日通过了《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市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认真落实这一决定,在认真处理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两项工作的同时,采取更多措施自动分担社会矛盾的调处任务,延伸检察功能,共同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集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俞启伟:

  宽严相济办案

  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工作报告凝练深刻,简明扼要,实事求是。既客观实际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又科学认真地谋划了今年主要工作。在检察工作中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结合点,切实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积极融入我市工作大局,自觉地为改革发展服务,把检察权交给这样的班子,人民充满信任和拥护。

  去年我市检察工作,突出“五个结合”: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真正达到“办好一批案、治理一条线、预防一大片”的效果;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实现震慑犯罪、保护人权、维护正义“三赢”的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与规范执法相结合,探索建立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等;坚持自身建设与基层建设相结合,促进检察事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另外,我市检察机关工作卓有成效,具体体现在四大亮点:

  第一,找准履职着力点,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检察机关立足本职,找准定位,将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作为履职的着力点,把检察工作放到市委总体工作部署中谋划,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执法办案的方向,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与执法办案的关系,执法服务稳定,办案服务发展。

  首先,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平安厦门”的部署和要求,自觉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厦门经济的发展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其次,自觉把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执法的第一要务,从转变和更新执法观念入手,跳出“纯检察”、“纯办案”的圈子,牢固树立各项检察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的观念,为促进发展提供良好法律监督环境。

  第二,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树立和谐执法理念,在办案中坚持区别对待,宽严有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注重从机制上保障宽严相济,建立了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试行了轻罪案件不捕直诉、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做法。集美区检察院就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方式,采取教育谈心式讯问、分案审理制度、跟踪帮教制度等人性化措施。试行社区矫正,协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从促进社会和谐出发,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建立和完善特约检察员参与接访制度,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

  第三,紧扣时代主旋律,关注民生。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服务。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主动介入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立案侦查渎职案件12人。我所知道的一个例子就很具有典型性,集美区检察院从因征地拆迁赔偿问题引发群众上访的案件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立案查办涉嫌受贿的3名村干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发展重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抓住敏感、关键环节,与金融、建筑、交通、电力等系统建立预防网络,推进预防工作更加贴近民生。

  第四,主动接受监督,注重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检察机关注意通过加强内外部的监督来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对外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聘任特约检察员;对内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重要案件的监督评议;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做到个案督察、效能督察、廉政督察“三位一体”,严格要求,实现依法规范办案。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苏世明:

  服务发展

  保障民生

  检察院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既全面客观地总结了去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可喜成绩,反映了我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和促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体现了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廉洁奉公、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去年我市检察工作卓有成效,体现了三个亮点:

  一是服务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有新成效。坚持依法办案和服务发展相统一,依法查办和惩治了在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大开发大建设的顺利进行;坚持惩治打击与权益保护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偷税骗税、走私贩私等各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同时,探索实行“五个不轻易”(即处理涉及企业的经济案件时,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的做法,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坚持法律监督与预防教育并重,积极构建与金融、税务、建筑、土地、交通、电力等系统间的预防网络,并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关注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有新加强。我市检察机关能够将保障群众的民生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依法严肃查办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安全生产和社保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为群众减负。强化诉讼监督,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有新提升。我市检察机关能够着眼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全面理解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基础上,既注意严格履行职能,又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努力在执法办案中寻求和谐,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刑事犯罪。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慎重适用强制措施,积极探索和试行了轻罪案件不捕直诉、刑事和解等做法,推行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性化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

  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建议我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持续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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