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关注厦门发展
(2008-02-27)

会议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59件

  记者昨日下午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获悉,截至25日下午3时,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59件。

  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扣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主题,在调研和视察的基础上,对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认真积极地提出议案,反映了代表高度的责任意识与较强的依法履职能力。

  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对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经研究,4件符合要求的议案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他则由领衔代表改为代表建议提出。这4件议案涉及了“制定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学者来厦创业的规定”、“制定厦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细化节能减排政策,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及推广”、“建立职工技能发展专项基金”等内容。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有关的办理办法,将其分别交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办理结果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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